ICS 13.100 CCS C 50 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5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58 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58:Division of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rea 2022 - 07 - 19 发布 2022 - 08 - 19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3761.58—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责任主体 ........................................................................... 2 5 划分原则 ........................................................................... 2 6 划分依据 ........................................................................... 2 7 分级分类 ........................................................................... 2 8 解除条件 ........................................................................... 4 I DB32/T 3761.58—2022 前 言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II DB32/T 3761.58—2022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新冠医疗废物管理; ——第41部分:预防接种单位;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第52部分:方舱医院; ——第53部分:黄码医院; ——第54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第55部分:公路服务区; ——第56部分:非冷链进口货物; ——第57部分:入境邮件快件;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第59部分: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系统; ——第60部分:集中隔离场所卫生应急处置; ——第61部分:集中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第62部分:确诊病例出院后健康管理; ——第63部分:每日疫情信息报送; ——第64部分:跨区域协查; ——第65部分:接触者管理系统。 本部分为DB32/T 3761的第5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苏州市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杨海兵、刘芳、唐雪明、钱国华、周正元、周志军、归国平、詹斌秉、朱昆鹏、 傅卓华、陈立凌、梁晓军、刘洋、许哲、王波、高函昌、邓红平、孙国庆、王茜、庞媛媛、张媛媛、杭 慧、宋彬、胡佳、王建书、刘强、张钧、查日胜。 III DB32/T 3761.5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58 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区域划分的责任主任、划分原则、划分依据、分级分类和 解除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区(行政村)、工作地和学校等防控区域内封控区、管控区 和防范区的合理划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防控区域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rea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根据疫情规模、传播风险和防控需要等要素而划分的封控、管控和防范区域 范围,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防制疫情扩散蔓延到其他地区。 3.2 划分 division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按照疫情发生地情况、严重程度、风险大小及可能传播范围把可能涉及的整个 区域分成若干防控区并实行分级分类防控的过程。 3.3 封控区 block area 新冠肺炎病例发病前2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前2天起至隔离管理前居住、工作及活动频繁的周 边区域,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区域内人员造成传播的风险较高。 3.4 管控区 control area 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区域人员具有一定传播风险的封控区周边相关区域。 3.5 防范区 prevention area 1 DB32/T 3761.58—2022 县(市、区)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的区域。 4 责任主体 县(市、区)及以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负责;卫 生健康、公安、教育、市场、民政等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所在社区(行政 村)负责人组成防控区域划分技术小组具体实施,形成划分建议报同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 联控机制审批后正式发布;防控区域的调整和解除由发布部门发布公告。 5 划分原则 5.1 预防为主。及时管控疫点,预防疫情扩散,保护人民健康。 5.2 依法科学。在县(市、区)及以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领导下,防控区域划分技术小组按照防控政策和要求,结合现场实际,研判疫点、疫区、涉及范围和可 能传播风险区域,充分利用道路、河流、硬隔离(墙、围栏、电子围墙)等进行划分,同时应便于防控 区域的管理。 5.3 分级分类。按照新冠疫情规模、传播风险和发生地类型划分,实行分级管理。 5.4 动态原则。按照新冠疫情发展趋势和传播风险变化,适时调整防控区域,动态划分。 6 划分依据 6.1 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 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等要求,对已 经发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场所划分疫点和疫区,对相应场所实施管控措施。 6.2 风险评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严重程度、传播途径(人传人、物传人和环境传人)、波及范围、 病毒基本传染指数、防控政策策略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综合研判,得出风险评估结论。 6.3 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主要包括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所在环境核酸检测结果(Ct 值、 新型寇状病毒特异性血清抗体水平和新冠病毒流行变异株类别),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生活、 工作和活动场所,停留时间及与其他人员接触的频繁程度等),密接和次密接追踪(人数、分布和活动 轨迹等)。 6.4 现场调查。居住和工作场所人口密度、类型和聚集情况,工作类型,生活习俗,个人防护,周边 公共服务设施,垃圾分类存放点位置等。 6.5 建筑情况。处于防控区建筑的空间布局,与周边建筑的距离、位置、人员容纳情况,建筑自身的 通风换气、空调类型、空气净化等与传染病流行相关的因素。 6.6 其他因素。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地理、季节、气象、交通、节假日等其他因素。 7 分级分类 7.1 一般要求 7.1.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域可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域类型, 落实相应防控要求,采取
DB32-T 3761.58-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江苏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8 23:56:1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