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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0 CCS C 50 ICS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761.63—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63 部分:信息报送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VID-19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63 : Information submission 2022 -07 - 19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8 - 19 实施 发 布 DB32/T 3761.63—2022 目 次 前 言 ............................................................................... 2 1 范围 ...............................................................................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4 3 报送要求 ........................................................................... 4 4 报送方式 ........................................................................... 4 5 报送内容 ........................................................................... 4 6 报送格式 ........................................................................... 6 附录 A (资料性) 设区市本土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报送表 ................................ 7 附录 B (资料性) 设区市本土疫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报送表 ..................... 18 附录 C (资料性) 设区市新冠肺炎感染者临床收治情况报送表 ............................. 19 附录 D (资料性) 设区市疫情核酸检测情况报送表 ....................................... 20 附录 E (资料性) 设区市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小区分布情况报送表 ................. 21 1 DB32/T 3761.63—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DB32/T 376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目前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医疗机构; ——第2部分:学校; ——第3部分:农贸市场; ——第4部分:工业企业; ——第5部分:社区; ——第6部分:公共场所; ——第7部分:餐饮服务机构; ——第8部分:养老机构; ——第9部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 ——第10部分:公共厕所; ——第11部分:大型活动场所; ——第12部分:临时观察和隔离场所; ——第13部分:公共浴室; ——第14部分:影剧院; ——第1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第16部分:考场; ——第17部分:建筑工地; ——第18部分:殡葬服务机构; ——第19部分:远洋船舶; ——第2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第21部分:环卫工人; ——第22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第24部分:口腔疾病治疗;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26部分:入境人员转运车辆; ——第27部分:阳性物品污染场所;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第29部分:封闭和封控区域; ——第30部分:高风险人员转运; ——第31部分:核酸采样点; ——第32部分:无疫小区建设; ——第33部分:港口口岸; ——第34部分:发热门诊; ——第35部分:医院手术室; 2 DB32/T 3761.63—2022 ——第36部分:重症监护室; ——第37部分:血液净化中心; ——第38部分:消化内镜中心; ——第39部分:超声医学工作场所; ——第40部分:医疗废物处置; ——第41部分:疫苗接种点; ——第42部分:运输机场; ——第43部分:客运航班; ——第44部分:货运航班;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 ——第46部分:苏康码服务接口; ——第47部分:苏康码赋码转码管理; ——第48部分:人员密集型场所快速调查和处置;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 ——第50部分:德尔塔等变异株密切接触者判定; ——第51部分:人群监测; ——第52部分:方舱医院; ——第53部分:隔离管控人员定点医疗机构; ——第54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第55部分:公路服务区; ——第56部分:非冷链进口货物; ——第57部分:入境邮件快件; ——第58部分:防控区域划分; ——第59部分: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系统; ——第60部分:集中隔离场所卫生应急处置;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 ——第62部分:确诊病例出院后健康管理; ——第63部分:信息报送; ——第64部分:协查信息跨地区流转; ——第65部分:接触者追踪管理信息系统。 本文件为DB32/T 3761 的第 63 部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磊、徐承平、赵圆、殷皓阳、梁婕、鲁华业、孙思雨、周琅、谢丽庄、朱宝 立、王福如、张锋。 3 DB32/T 3761.63—2022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 63 部分:信息报送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疫情信息的报送要求、方式、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疫情信息的填报与管理,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 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3 报送要求 3.1 组织管理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由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 作组织体系,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疫情信息的填报和管理工作。 3.2 基本原则 信息统计和报送应遵循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填报人员要依据新冠防控方案明确疫情期间各项 信息的来源和含义,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疫情期间各级、各组疫情信息填报应统 一口径,避免重复、多头报送。 4 报送方式 由县区疫情防控各工作组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报送等方式向所属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信息组报 送疫情信息。 5 报送内容 5.1 本土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 5.1.1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 5.1.1.1 信息来源 4 DB32/T 3761.63—2022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与大疫情网报卡一致),疫苗接种信息来自疫苗接种系统。 5.1.1.2 信息内容 包括:当日新增数、现在院数、累计总数、当日新增来源、当日新增疫苗接种情况、累计来源、累 计感染者疫苗接种情况、出院及解除隔离情况、累加总数、现在院人数、确诊病例情况、无症状感染者 情况等。 5.1.2 密切接触者 5.1.2.1 信息来源 密接、次密接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隔离点信息来自隔离管控工作组。 5.1.2.2 信息内容 包括:密接、次密接以及集中隔离点情况等。 5.1.3 社区管控 5.1.3.1 信息来源 中、高风险区数量、封管控信息来自社会和社区防控组,环境采样信息来自各区县流调溯源组。 5.1.3.2 信息内容 包括:中、高风险区数量;封控、管控、防范区数量和人数;当日首次发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 者小区(村)数;有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小区(村)数;环境采样阳性小区(村)数等。 5.1.4 人员排查和核酸检测 5.1.4.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和核酸检测工作组。 5.1.4.2 信息内容 包括:当日全市排查人次、当日核酸检测人次、疫情发生后全市排查人次和疫情发生后全市核酸检 测人次等。 5.1.5 外市、外省协查信息 5.1.5.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协查系统)。 5.1.5.2 信息内容 包括:累计向本省外市推送协查人次和累计向外省推送协查人次等。 5.2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5.2.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大疫情网报卡)。 5 DB32/T 3761.63—2022 5.2.2 信息内容 包括:新增、现有、最近报告日期和累计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 5.3 临床收治情况 5.3.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大疫情网报卡)、医疗救治工作组。 5.3.2 信息内容 包括:收治医院、现在院数、已出院数、累计收治数、普通床位总数和ICU床位总数等。 5.4 全员核酸检测情况 5.4.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核酸检测工作组。 5.4.2 信息内容 包括:各县区当日核酸检测人次、疫情开始后累计核酸检测人次、各检测时间段核酸检测情况等。 5.5 出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小区情况 5.5.1 信息来源 信息来自流调溯源工作组(大疫情网报卡)。 5.5.2 信息内容 包括:县区、街道(镇)及小区名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等。 6 报送格式 报送格式和正确填写报表的说明分别参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 6 DB32/T 3761.63—2022 附录 A (资料性) 设区市本土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报送表 A.1 设区市本土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见表 A.1。 表A.1:XX市本土疫情防控处置总体情况报送表 内容 XX 区 XX 区 XX 区 累计 当日新增数 现在院数:已诊断 累计总数 人群筛查:社区筛查(人数) 密接筛查(人数)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 封控区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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