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200 CCS A12 浙 江 3303 省 温 州 市 地 方 标 准 DB 3303/T 044—2022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of intangible heritage experience base 2022 - 03 - 07 发布 2022 - 04 - 07 实施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3/T 044—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与非遗的关联度 ..................................................................... 1 5 基础设施 ........................................................................... 1 6 人员配置 ........................................................................... 3 7 基地活动 ........................................................................... 3 8 安全与应急管理 ..................................................................... 5 9 质量评估与改进 ..................................................................... 5 参考文献 .............................................................................. 6 I DB 3303/T 044—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中国传媒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红、张依宁、赖再博、李方喜、王晓静、江树、杨思好、陈伟欢。 II DB 3303/T 044—2022 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建设及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的术语和定义、与非遗的关联度、基础设施、 人员配置、基地活动、安全与应急管理、质量评估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 总则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6356—2010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 31654—2021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 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注: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和曲艺,传统技艺、 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等。简称“非遗”。 4 与非遗的关联度 提供的非遗体验产品和服务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核心内容,与 当地的自然人文环境及生产生活相互融合,具有较高的教育价值和娱乐价值。 所依托的代表性非遗项目传承状况较好,在当地具有认可度和知名度。 提供的非遗体验产品和服务应得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定期指导。 5 基础设施 1 DB 3303/T 044—2022 卫生医疗条件 5.1.1 应具备基本的卫生急救用品和措施。 5.1.2 基地选址区域 30 公里范围内,应有应急医疗机构及医疗救助资源。 5.1.3 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 5.1.4 垃圾桶数量与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分类设置,其分类标志应符合 GB/T 19095 的要求;垃圾及 时清扫,应与环境相协调,无堆积、无污染。 5.1.5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5.1.6 如有餐厅,餐饮服务的卫生规范应符合 GB 31654 的要求,餐饮、 餐具的消毒卫生应符合 GB 14934 的要求。 场地设施 2 5.2.1 应具有一个专门的室内非遗体验场地,场地面积至少 50 m ,按能同时接待体验者的上限人数 2 计,不少于 3 m /人。 5.2.2 场地配备活动相应的设施,陈设和布置应与基地体验活动主题相关;应确保体验活动的安全性, 特殊设备或特殊场地应明示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报告。 5.2.3 如有室外场地,室外场地应有布局合理的游览路线。 交通设施 5.3.1 外部交通良好,进出便捷,大巴车辆能直达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宜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资源。 5.3.2 如有室外场地,应具有完善的交通设施,内部交通安全、通畅。 食宿设施 5.4.1 宜配有食宿设施,其面积、就餐设施满足接待要求。 5.4.2 基地如不具备食宿设施,可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作安排食宿: a) 活动时间超过半天未达一天,可提前订购餐饮,且保证餐饮卫生质量和营养均衡; b) 活动时间超过一天,可提前与附近酒店、民宿合作提供食宿服务。 安全设施 基地的安全设施应符合以下条件: a) 配置齐全,包括:流量监控、应急照明灯、应急工具、应急设备和处置设施; b) 标识醒目,包括:疏散通道、安全提示和指引标识等; c) 危险地带(如临水、交通沿线)应设置安全护栏和警示标志,并保证其醒目、健全; d) 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标识完整、清晰,位置醒目; e) 设有安全和紧急避险通道,配置警戒设施; f) 配备消防栓、灭火器、逃生锤等消防设备,保证防火设备齐备、有效; g) 大型活动场所的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h) 出入口应方便体验者集散,紧急出口标志明显、畅通无阻; i) 住宿场所应配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体验者安全,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保障体验者的财 产和人身安全; j) 在出入口等主要通道和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录像监控,保证电子 监控系统健全、有效,影像资料保存 30 天以上; 2 DB 3303/T 044—2022 k) l) m) 基础救护设备应齐备完好,设有隔离点及隔离措施,与周边医院有联动救治机制; 设有治安机构或治安联防点,与周边公安、消防等机构有应急联动机制; 区域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及有碍安全的物品。 导览设施 基地内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导向系统清晰,设置合理、规范,符合GB/T 15566.1的规定。 购物设施 5.7.1 配有休闲购物场所的基地应符合 GB/T 26356—2010 中对购物场所的基本要求; 5.7.2 应提供移动支付等消费服务方式。 6 人员配置 专业人员 6.1.1 应配备数量适宜的非遗体验指导师,非遗体验指导师应为: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或由各级非 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合格的相关从业人员。 6.1.2 应对所指导的非遗代表性项目有全面的了解,掌握该项非遗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开展活动 的组织能力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6.1.3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对基地提供的非遗体验产品和服务开展指导。 服务人员 6.2.1 配备至少 1 位专职或兼职的非遗体验活动服务人员。 6.2.2 服务人员应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与灾害应急常识,有遇突发情况能够自救和帮助游客进行避险 逃离的能力。 6.2.3 宜聘用本地居民,以促进当地社区对非遗的认知与认同,增强社区凝聚力。 安全管理人员 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培训 6.4.1 应制定基地人员培训年度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实施,提升基地对非遗的认知以及开展相关活动 的能力。 6.4.2 应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 2 次,每次培训不少于 2 个学时。 7 基地活动 基本原则 7.1.1 基地活动主题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1.2 基地活动符合非遗保护基本原则,提倡活动形式的创新性和系统化。 7.1.3 基地开展活动达到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与传播的效果。 3 DB 3303/T 044—2022 7.1.4 基地开展活动达到培养非遗传承人群体的效果。 7.1.5 基地开展活动应对当地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有正面作用,积极发挥基地在文旅融合、吸引本地 居民及外地游客、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上的作用。 7.1.6 基地开展活动应对所在地区社会治理、生态环境、城乡管理等状况的提升有正面作用,积极发 挥基地在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促进社会治理完善和乡村振兴方面的作用。 活动内容和形式 7.2.1 活动内容应至少包括 1-2 个与非遗代表性项目直接相关的体验。 7.2.2 基地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区域特色开展与非遗相关的体验活动,至少具备但不限于以下一项: a) 表演艺术类:体验者可在活动中观看传统表演艺术剧目并与演员进行互动,或进行与传统表演 艺术服饰装扮、脸谱绘制、道具制作等相关流程的体验; b) 工艺技艺类:体验者可在活动中亲手制作完成传统工艺技艺相关作品的体验; c) 书法美术类:体验者可在活动中亲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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