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ICS 03.080.20 CCS A 01 江 DB36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Social work service specification of nursing institutions for the elderly 2022 - 05 - 30 发布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36/T 1580—2022 目 前 次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服务内容 ............................................................................3 6 服务流程 ............................................................................6 7 服务方法 ............................................................................6 8 服务质量控制 ........................................................................7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满意度测评问卷 ...................................................8 I DB36/T 1580—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地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雪、周悦梅、刘茜、冯欣、胡啸宇。 II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以及服务质 量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江西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T 37276 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 MZ/T 032 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 059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MZ/T 169 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3 术语定义 MZ/T 05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 the elderly institutions 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来源:《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3.2 养老服务机构 Elderly care service institutions 养老机构以及从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来源:《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 3.3 社会工作服务 Social work services 社会工作者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困难救助、矛盾处 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试和资源协调等方面的专业性服务。 [来源:MZ/T 059,2.1] 1 DB36/T 1580—2022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场所及设施 4.1.1 养老机构应配备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所需的服务场所及设施,并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 所,设立社会工作管理部门,应配置个案工作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心理舒缓室等。 4.1.2 社会服务工作场所环境及设备设施应满足 GB/T 29353 中第七章的要求。 4.2 人员要求 4.2.1 社会工作者 4.2.1.1 应根据机构老年人数与养老院等级,合理配备社会工作者,每 200 名入住老年人(不足 200 名的按 200 名计算)至少配备 1 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并满足 GB/T 37276 第五章关于社会工作者配置的 要求。 4.2.1.2 社会工作者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 历,具备老年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4.2.1.3 应建立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包括岗位管理、培训及考核等内容。 4.2.1.4 应定期开展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 水平。 4.2.1.5 应每半年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进行考核,并建立工作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保 障服务质量。 4.2.2 社会工作督导 4.2.2.1 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养老机构应至少配备 1 名专(兼)职社会工作督导。 4.2.2.2 应建立督导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督导者的资格条件; ——督导对象; ——督导工作内容及流程; ——督导过程记录; ——督导工作评估。 4.2.2.3 督导者应满足但不仅限于以下资格条件: ——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伦理; ——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 ——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 ——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五年,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督导技巧。 4.2.2.4 督导对象包括: ——新进入养老机构的社会工作者; ——在养老机构服务年限较短、经验不足的社会工作者; ——在养老机构实习的学生; ——养老机构的志愿者。 4.2.2.5 督导内容宜包括但不仅限于: ——对督导对象开展专业教育和培训; ——对督导对象的工作程序、服务质量以及职业操守进行监督、总结,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反馈; ——对督导对象给予情感支持; 2 DB36/T 1580—2022 ——协调督导对象与机构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对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机构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提出建议。 4.2.2.6 应有督导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 ——督导时间; ——督导地点; ——督导者; ——督导对象; ——督导方式; ——督导事项; ——问题分析; ——采取的措施; ——督导建议; ——督导成效。 4.2.2.7 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或养老机构自评等形式,对督导工作成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应 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督导质量。 4.2.3 志愿者 4.2.3.1 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实际服务需要招募志愿者,协助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4.2.3.2 志愿者应遵守机构相关规定,具备老年人生理和心理基本专业知识。 4.2.3.3 志愿者应经过严格规范登记,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具备志愿服务所需基本能力后提供服务。 4.3 管理要求 4.3.1 档案管理 4.3.1.1 机构应主动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有 条件的机构宜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做好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所产生信息的录入。 4.3.1.2 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管理制度,满足以下要求: ——个案和小组工作服务记录应保留至服务结束后 3 年或服务对象身故后 3 年; ——应建立档案室,由专人负责; ——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应形成相应的文件及记录,及时汇总、分类和归档,主要包括:  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包括个人档案,服务受理及评估的记录;  服务过程记录,包括个案、小组等相关介入服务记录;  服务质量控制记录,包括自查和他查的质量评估监督记录;  服务转介和跟进服务记录,包括服务转介情况及跟进服务内容等。 4.3.2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应符合MZ/T 032规定。 5 服务内容 5.1 支持服务 5.1.1 资源链接服务 3 DB36/T 1580—2022 在关注空巢、高龄、失能及失智等特殊家庭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进行探视巡访基础 上,开展以下资源服务: ——对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评估,协助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申请低 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服务; ——提供社会帮扶渠道,制定社会团体和个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捐赠和帮扶计划,为有需求的老人 提供捐赠和帮扶服务。 5.1.2 咨询服务 5.1.2.1 协调机构内外的专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咨询、健康咨询、消费咨询、心理 咨询等服务。 5.1.2.2 完善老年人在机构内的信息问询解答机制和流程。 5.1.2.3 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开通咨询专线或信息平台等方式,为老年人家属提供机构管理、服务、 养老政策等相关的咨询服务。 5.1.3 精神慰藉 5.1.3.1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对精神心理方面出现问题的老人提供慰藉,分析诱因,寻求解决办 法。 5.1.3.2 宜借助心理评估量表等有效方式,识别老年人的认知、情绪和心理问题,对于问题严重的应 及时介入。 5.1.3.3 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认知调节等精神支持服务,根据需要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宣教。 5.1.3.4 协助老年人家属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跨代融合和支持,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情绪疏导、 心理咨询等服务。 5.1.4 权益保障 5.1.4.1 应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老年人建议和意见的表达机制和受理渠道。 5.1.4.2 应协助处理老年人受虐待、不被赡养等权益受损事项,并积极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发声。 5.1.4.3 应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意识。 5.2 院内服务 5.2.1 基本服务 提供满足5.1的基本服务项目。 5.2.2 入院评估服务 社

pdf文档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江西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江西省 第 1 页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江西省 第 2 页 DB36-T 1580-2022 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江西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09-29 01:35:22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