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CCS A000 52 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B52/T 164 48—20222 养 机构等 养老机 等级划分与评定规 规范 2022 - 03 - 03 发布 发 2022 - 09 0 - 01 实施 实 贵州省市场 贵 场监督管理 理局 发 布 DB52/T 1648—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等级划分与标志 ..................................................................... 2 5 评定原则 ........................................................................... 2 6 申请条件 ........................................................................... 2 7 评定内容及等级标准 ................................................................. 3 8 评定组织 ........................................................................... 3 9 评定程序 ........................................................................... 3 10 评定结果与标志管理 ................................................................ 4 附录 A(规范性)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指标 ................................................. 5 附录 B(规范性)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 ................................................ 26 附录 C(规范性) 诚信评定承诺书 ...................................................... 33 参考文献 ............................................................................. 34 I DB52/T 1648—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贵州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家豪、沈辉、宋迪刚、阳惠、隋国辉、王峰、李凌燕、黄琳、蔡山彤、张翼、 张玲、甘敬、曾莲、王美玉、蒋研、刘红兵、潘洁、高峰、杨帆、陆飞行、李静、杨倩文。 II DB52/T 1648—20222 养老机构等 养 等级划分 分与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 文件规定了养 养老机构等级 级划分与评定 定的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 分与标志、评 评定原则、申 申请条件、评 评 定内容及 及等级标准、评定组织、评定程序、 评定结果与标志管理。 本文 文件适用于贵 贵州省范围内 内依法成立的 的各类养老机 机构的等级划分 分与评定工作 作,包括养老 老院、养护院、 社会福利 利院、敬老院 院、养护楼等 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列文件中的内 内容通过文中 中的规范性引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 少的条款。其 其中,注日期的 的引用文件, 下列 仅该日期 期对应的版本 本适用于本文 文件;不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 件,其最新版 版本(包括所 所有的修改单 单)适用于本 本 文件。 构等级划分与 与评定 GB/T 37276-2018 养老机构 3 术语和定义 及下列术语和 和定义适用于 于本文件。 GB/T 37276-2018界定的以及 3.1 护理 理型床位 养老 老机构为需要 要长期照护的 的失能、失智老 老年人提供的 的,体现生活 活照护和基本 本医疗护理服 服务功能的床 床 位设施。 3.2 护理 理单元 为一 一定数量护理 理型床位而设 设置的生活空 空间组团,包括 括居室、护理 理站、治疗室 室等基本空间 间,成套布置 置 且相对独 独立,由医师 师、护士和护 护理人员等对 对此区域内的老年人提供照 照护服务。 3.3 失智 智症 又名 名认知障碍症 症、痴呆症,一种以获得性 性认知功能损 损害为核心,并导致老年 年人日常生活 活能力、学习 能力、工 工作能力和社 社会交往能力 力明显减退的 的综合征。 1 DB52/T 16448—2022 3.4 失智症 症非药物干预 怀旧疗法、音 不使用 用药物对存在认知障碍的老 老人进行干预 预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包 音乐疗法、艺术 术疗法、 园艺疗法、中医手法、认 认知刺激疗法 法、触摸疗法 法、光照疗法 法、芳香疗法 法、游戏疗法 法、动物疗法、感觉统 合疗法、环 环境疗法等。 3.5 个案管 管理 由社工 工、医生、护士 士、护理员、 、营养师、康 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 师等人员组成 成跨专业团队,针对个 情况,制定满 体服务对象 象的特殊情况 况和需要,通过 过评估其生理 理、心理/精 精神、社交、灵性等方面情 满足其个 性化需求的 的照护服务方 方案,实施并持 持续改善。 3.6 安宁服 服务 为临终 终老年人及其 其家属提供特别 别服务支持和 和心理慰藉的 的活动。 4 等级划分 分与标志 4.1 等级划 划分 养老机 机构的等级评 评定分为五个等 等级,最低为 为一级,最高 高为五级。等 等级越高,表示 示养老服务机 机构的服 务质量越好 好、服务设施设备越加完善 善。 4.2 等级标 标志 等级标 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 构成,用一颗 颗五角星表示 示一个等级。 5 评定原则 则 5.1 公开透 透明。公开评 评定标准、程 程序、方法、 结果等信息 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2 自愿申 申请。等级评 评定机会均等 等,养老机构 构可自愿申请 请,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性、准确性负 负责。 5.3 全面客 客观。等级评 评定内容涵盖 盖环境、设施 施设备、运营 营管理、服务 务等各个方面 ,评定指标客 客观反应 养老机构硬 硬件条件、技 技术力量、经营 营能力和服务 务水平。 5.4 质量为 为重。侧重于 于服务质量评 评价。 6 申请条件 件 申请等 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应符合 合GB/T 372776-2018第5章 章的要求,同 同时符合下列 列条件: a) 养 养老机构应在 在民政部门依法备案,正式 式运行 1 年及 及以上; b) 养 养老机构入住 住老年人数量在 20 人及以 以上; c) 近 近一年内无责 责任事故发生,未受到行政 政处罚、刑事 事处罚; d) 近 近三年内未发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 DB52/T 1648—20222 e) f) 7 老服务失信联 联合惩戒对象 象名单; 未列入养老 申请五星级 级的养老机构 构,须按国家 家和本省养老 老机构服务相 相关标准,建 建立适用于本 本机构的、较 较 完善的服务 务标准体系,且有效运行 行 6 个月以上 上。 标准 评定内容及等级标 7.1 评定内容以 GBB/T 37276-2018 为依据, ,分为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 和服务四个部 部分,等级评 评 定总分为 为 1000 分,其 其中环境 120 分,设施设 设备 130 分,运营管理 150 1 分,服务 务 600 分。 7.2 对照附录 A 评定 定指标,逐项 项打分后累计 计总得分。 a) 评定总得分 分不低于 360 0 分且每一分 分项得分不低 低于该项总分 30%的,为一 一星级养老机 机构; 评定总得分 分不低于 450 0 分且每一分 分项得分不低 低于该项总分 40%的,为二 二星级养老机 机构; b) 分不低于 600 0 分且每一分 分项得分不低 低于该项总分 50%的,为三 三星级养老机 机构; c) 评定总得分 分不低于 800 0 分且每一分 分项得分不低 低于该项总分 70%的,为四 四星级养老机 机构; d) 评定总得分 分不低于 900 0 分且每一分 分项得分不低 低于该项总分 80%的,为五 五星级养老机 机构。 e) 评定总得分 8 评定组织 8.1 由养老行业主管 管部门组建养 养老机构等级 级评定委员会 会,统筹实施 施养老机构等 等级评定工作 作。 8.2 评定委员会委员 员采用聘任制 制,每届任期 期 3 年,委员 员会委员不少 少于 5 名(应 应为单数),设主任委员 1 名。 8.3 评定委员会设办 办公室,办公 公室设在省养 养老服务指导 导中心,负责 责评定委员会 会日常工作。 8.4 评定委员会可根 根据工作需要 要,设立市 (州)评定分 分委会和办公 公室,负责本 本地二星级以 以下等级评定 定 工作。 8.5 评定专家由民政 政部门向社会 会公开招募, 经评定委员会遴选后纳入 入养老机构等 等级评定专家 家库。 8.6 评定专家在开展 展评定前,须 须经过省民政 政部门组织的 的评定培训,考核合格后 后方可开展评 评定工作。 9 9.1 评定程序 评定申请 符合 合条件并有意 意愿申请等级 级评定的养老 老机构,按照附录B申请材 材料要求,填 填写《养老机 机构等级评定 定 申请书》和《养老机 机构等级评定 定自评表》, 向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 交评定申请。 。 9.2 申请受理 评定 定委员会办公 公室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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