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80
CCS F 00 35
福建省 地方标准
DB35/T 2111—2023
海上风力发电 海底电缆检修要求
Offshore wind power generation —Submarine cable maintenance requirements
2023 - 06 - 19发布 2023 - 09 - 19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2111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要求 ................................ ................................ ........... 1
5 检查 ................................ ................................ ............... 1
6 维护 ................................ ................................ ............... 2
7 更换 ................................ ................................ ............... 3
附录A(资料性) 风电场海缆缺陷记录表 ................................ ................. 5
附录B(资料性) 海缆维护记录表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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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福建海电运维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能海上风电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福建省生
态环境信息中心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晓华、黄祥声、林雪真、曾庆树、林晓国、汪小清、王智苑、王仁 忠、赵明
睿、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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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力发电 海底电缆检修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上风力发电海底光纤复合海缆检修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及检查、维护、更换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上风力发电海底光纤复合海缆检修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8480 —2001 海底光缆规范
DL/T 596 —2021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1278 —2013 海底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海上风力发电海底 光纤复合海缆 (以下简称 “海缆”)的检修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1
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风电场应全面做好海缆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
理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海缆的安全运行。
风电场应参与海缆的规划、路由选择、设计审核、材料设备的选型及招标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并4.2
根据行业的反事故措施和本地去的特点 提出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建设与运行协调一致。对于新投运
的海缆,应严格遵照海底电力电缆施工及验收的各项要求,做好验收移交工作。
风电场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 员应全面掌握海缆状况,熟悉维修技术,熟知有关 4.3
规程制度,定期分析海缆运行状态,提出、讨论并实施可有效预 反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应
当依据海缆运行 工况开展检修工作。
风电场应对海缆检查、维护及更换等检修工作进行专项记录和资料存档,并结合海缆出厂技术数4.4
据、施工技术资料及外部条件定期开展研究分析,用于科学调整检修周期、制定检修策略和方案。
5 检查
海缆检查包含在线监测、定期检查及特殊检查。 5.1
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应与电缆同时投入使用,实时监测海底电缆温度、应力、扰动等数据。发现有5.2
异常点应及时分析判断,若确认异常应进行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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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风电场可根据海缆所处环境、定期检查历史记录及状态评价结果,合理编制检查工作计划。并按5.3
检查计划定期开展巡视检查工作,如实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及时上报并整改 。记录检查内容见
附录A。
定期检查主要内容及周期如下: 5.4
a) 每周一次 检查电缆外观,目视检查外观无破损及受挤压现象,外层防火涂料、防火包袋无缺
陷,电缆卡箍及配套固定件等松紧度满足要求;
b) 每周一次 检查电缆沟、沙滩段等海底电缆路由 有无影响海底电缆安全运行的船只、堆物、违
章建筑物等,及时清理整改;
c) 每周一次 检查接地线是否良好、接地端子箱是否紧固可靠,有无发热或放电现象,连接点紧
固无松动,接地扁铁及支持架等无锈蚀现象;
d) 每月一次 检查电缆两侧终端避雷器,检查套管是否完好,表面有无放电痕迹,检查泄漏电流
监测仪数据是否正常,并按规定记录计数器动作次数;
e) 按期进行金属护层及接地线环流测量,开展周期应 按照DL/T 596 —2021中13.4的规定执行;
f) 每月两次进行 电缆红外测温,采用红外成像仪测量登陆段及风机塔筒内未敷设在海底的电缆,
要求无局部过 热点,实测温度满足电缆厂家要求;
g) 每月两次 检查终端头及中间接头是否过热、是否渗胶或漏油,表面无放电、污秽现象;终端
密封良好,防爆盒无松动渗漏现象,绝缘管材无开裂,套管、绝缘塞及支撑绝缘子等无损伤;
h) 每月两次 检查电缆铭牌是否完好,相色标志清晰、齐全,警示标志、反外力标识牌等设施处
于正常状态;
i) 每月两次 检查环网柜、电缆隧道、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沟内孔洞是否封堵 完好,通风、排
水及照明设施是否完整,防火装置是否完善并投入使用;
j) 每月两次 检查临近海岸两侧电缆是否有受冲刷的现象,电缆盖板是否露出水面或者移位,检
查海岸两端的警告牌是否完好;
k) 每月两次 检查交叉互 联箱、接地箱是否正常,接地线及同轴电缆是否正常,回流线是否正常;
l) 每月两次 检查沙滩段沙土覆盖层厚度是否有变化,附近是否存在盗砂现象影响海缆安全。 个
别检查项目因海上气象条件限制,检查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三个月。
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因素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电场应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特5.5
殊检查。检查内容依据实际情况, 可采用技术手段进行 定点水下检查。
6 维护
除国家标准 化文件、行业标准 化文件的规定外,风电场运维单位还应根据海缆制造厂商及设计院 6.1
提供的海缆导体长期允许工作温度、载流能力等各项运行参数,结合海缆敷埋方式、物理保护方式、路
由环境等不同情况,开展本单位海缆的运维工作。
新建海缆项目应配备海缆综合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海缆的温度、扰动、应力、载流量及海缆路6.2
由周边船舶 的实时监控,实时掌握海缆运行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至少每月对海缆综合在线监测数据
进行分析,及时收集异常及故障前后实时数据,为海缆检修提供参考依据。
新建海缆项目 宜配备海上电子围栏预警系统,有条件的风场 可纳入集控中心 24 h监视工作范围, 6.3
及时将海缆路由标注入电子海图,定期开展巡逻艇巡逻检查。
新投运海缆在投运满一年时应 进行一次全 路由扫测,以后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全路由 扫测;登陆 6.4
段、交越段、中间接头处、 J型管口附近等特殊区域,至少每三年进行专项 扫测,并记录以下扫测情况:
a) 海缆登入段、基础及升压站 J型管口附近海缆情况;
b) 海缆路由周边障碍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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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海缆埋深、裸露、悬空及位移情况;
d)海缆中间接头设备及海缆交越处保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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