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ICS 65.150 CCS B 52 41 河南省 地方标准 DB41/T 2494—2023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2023-09-15发布 2023-12-14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T 2494 —202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 、郑州 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开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超峰、王健华、杨雪冰、刘猛、贾滔、王秋红、史良、郭江涛、张亚、孙新 华、张友凡、弓飞龙、元洁琼、陈 颖、尚胜男。 DB41/T 2494 —2023 1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殖环境、池塘准备、苗种放养、饲料投喂、日常管理、病害防治、吊水提质以及捕 捞。 本文件适用于摄食配合饲料的鱼类养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22213 水产养殖术语 NY/T 5361 无公害农产品 淡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SC/T 1075 鱼苗、鱼种运输通用技术要 求 SC/T 1077 渔用配合饲料通用技术要求 SC/T 1132 渔药使用规范 DB41/T 2223 —2022 漏斗型池塘建设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循环 养殖尾水从 漏斗池塘底部排污管道排出,经 鱼粪集排装置分离 后,上清水直接进入 生态净化池 ;含 有固态鱼粪、残饵 的污水再通过沉淀 塔进一步分离,二次分离出的 尾水进入生态沟渠,经微生物、水生 植物吸收等处理后,也进入生态净化池。 经净化后 回抽到漏斗型养殖池塘 ,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3.2 资源化利用 分离出养殖水体的鱼粪、残饵,经发酵通道发酵后,输送到周边的农田、果园、苗圃等处,实现鱼 粪、残饵资源化利用。 3.3 吊水 经加注清水、停食瘦身、去土腥味、提高品质的过程。 4 养殖环境 4.1 养殖环境 养殖环境应符合 NY/T 5361的要求。 DB41/T 2494 —2023 2 4.2 水源水质 水源水质应符合 GB 11607的要求。 5 池塘准备 5.1 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购置、安装与调试,应符合 DB41/T 2223 —2022的要求。 5.2 加水运行 新建池塘应检查池壁无渗漏、无塌陷,管道无漏水、无断裂、无阻塞后缓慢加水,逐步运行。 5.3 种植水生植物 3月以后在 生态沟渠和一级净化池中 种植伊乐藻、苦草、莲藕、鸢尾等水生植物 。 5.4 清塘消毒 采取干法清塘:放养前 10 d用生石灰化水全池泼洒清塘消毒,生石灰用量 180 g/m2~225 g/m2;或放 养前7 d用漂白粉化水全池泼洒清塘消毒,漂白粉用量 20 g/m2。 6 苗种放养 6.1 放养品种 主要放养大口黑鲈、鲤鱼、草鱼、鲫鱼、罗非鱼、斑点叉尾鮰、黄颡鱼、丁鱥、锦鲤等品种。 6.2 苗种质量 健康,无病、无伤、规格整齐,经检疫合格的苗种。 6.3 苗种规格 养殖池:投放体长 3 cm以上,已集中驯化摄食配合饲料的苗种。二级生态净化池:放养鲢、鳙鱼苗 种,规格50 g/尾~200 g/尾为宜。 6.4 放养密度 养殖池:培育苗种 100 尾/m2~300 尾/m2,商品鱼养殖 20 尾/m2~60 尾/m2。二级生态净化池:放养 鲢鱼40 尾/667m2~80 尾/667m2,鳙鱼20 尾/667m2~40 尾/667m2。 6.5 放养时间 广温性鱼类在冬春季节放养;热带鱼在水温不低于 20 ℃时放养。 6.6 注意事项 苗种应在具有苗种生产许可证企业采购,运输应 符合SC/T 1075的要求。放池前经 2%~4%食盐浸泡 3 min~5 min。鱼苗放养时水温温差≤ 2 ℃,鱼种 放养时水温温差 ≤5 ℃。 DB41/T 2494 —2023 3 7 饲料投喂 投喂膨化配合饲料,配合饲料应符合 SC/T 1077 的要求。根据不同品种、不同规格选择相应专用饲 料,根据不同水温调整投喂次数及投喂量。坚持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的投饵原则。 8 日常管理 8.1 巡塘 加强早、中、晚巡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2 水体循环 循环泵从二级净化池末端水面下 0.5 m处抽取中上层水至漏斗型养殖池塘,沿池切线方向进水,由 中心底部排水口经管道到鱼粪集排装置,由出水堰溢出的清水流入一、二级生态净化池,循环量保证 72 h循环1次以上,达到生态循环的目的。 8.3 增氧 增氧设备配置应符合 5.1规定。养殖池保持 1台水车式增氧机全天 24 h开启,溶解氧额定值设定 ≥5 mg/L。 8.4 补水 补充新水应符合 GB 11607的要求,温差超过 5 ℃应先进入二级净化池,随循环水加入养殖池。 8.5 鱼粪、残饵收集处理 鱼粪、残饵由排污管道进入集排装置和沉淀塔。上清水排入生态净化池,鱼粪排入发酵通道,实现 资源化利用。 8.6 设备检查、维修 每月定期对设备检查、维护,出现故障,及时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8.7 档案管理 建立生产、用药、销售等记录。档案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 2年以上。 9 病害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防重于治”原则。定期检査,发现鱼病,对症治疗。渔药使用应符合 SC/T 1132 的规定,并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 10 吊水 商品鱼达到上市规格后, 停止投喂, 加注井水, 关闭外循环, 保持增氧机正常运行。 吊水可设置 7 d、 15 d、30 d等不同时间。

pdf文档 DB41-T 2494-2023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河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1-T 2494-2023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河南省 第 1 页 DB41-T 2494-2023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河南省 第 2 页 DB41-T 2494-2023 漏斗型池塘养殖通用技术规范 河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3-10-13 23:02:59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