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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5 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 1999年12月1日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过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 据2004年6月23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04 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淄博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 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6月28日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并经2012年8月1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 准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等六件地方性 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8年8月29日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批准的《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 等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为了保护林木资源,改善 第四条市、区(县)林业行政主 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的保护管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理工作。 本规定。 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林 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在委托范围内对 木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等活动,应当遵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守本规定。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 城市规划区内城区林木的保护管 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建设需要制 理,按照《淄博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定林业发展规划。 执行。 城镇建设、村庄改造、道路修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林木是指乔木、 河流治理时,建设、交通、水利、林业 灌木和藤本植物。 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划出相应的 —938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5 绿化用地,并组织植树造林。 森林公园、防护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 幼林地内放牧; 林木的义务,对破坏林木的行为有权检 (四)在林地及其边缘地带烧荒、 举和控告。 烧纸、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和其他可 各级人民政府对保护林木做出突出 能引起火灾的活动; 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 (五)在树下堆放或者焚烧作物秸 励。 秆、杂草等可燃物; 第七条国有和集体所有的林木林 (六)乱砍、乱折树木; 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区、 (七)在林地或者树下堆放垃圾; 县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林权证 (八)其他危害林木的行为。 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本规定实施之前林地内已有的坟墓, 第八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生 除受国家保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 态防护林地和其他必须实行封山育林的 值的予以保留外,应当按照区、县林业 区域,划定封山育林区,发布封山育林 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要求逐步迁出或者 公告,设立明显的标志牌。标志牌应当 深埋不留坟头。 标明封山育林区的界限、封育时间、管 第十一条从事农田作业等活动应 护规定等。 当保护林网、林带和路边的树木。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把林木保 第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依法申请 护列入村规民约。 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 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国有 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采伐 林场应当划定护林责任区,安排专职护 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许可 林员护林。护林员的报酬,由市、区(县)、 证确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更新 乡(镇)、村按照“谁受益、谁负担” 造林,并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的原则解决,其中国有生态公益林护林 因故不能更新造林或者更新造林不 员的报酬,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 合格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更新 区(县)人民政府解决。 造林,更新造林费用由采伐者支付。 第十条·禁止下列危害林木林地的 第十三条禁止采伐珍贵树木和名 行为: 胜古迹、革命纪念地、自然保护区的树木。 (一)在林地内开垦种植农作物; 下列林木只准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 (二)在林地内建造坟墓; 采伐: (三)在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 (一)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 —939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5 护路林、护岸林、农田林网、林带等防 费。 护林; 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单位和 (二)森林公园内的林木; 个人,在接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缴款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实 通知后,必须在十五日内缴款。 验林、种子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风景林。 (一)项规定,擅自在林地内开垦种植 第十四条禁止收购盗伐、滥伐的 农作物造成林木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 林木。 由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收购林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查验 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 销售方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能够 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 证明林木合法来源的有效证件。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的林业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二)项规定,擅自在林地内建造坟墓 改变用途。 的,由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予 第十六条勘探、开采矿藏和各项 以警告;责令限期迁出;逾期不迁出的, 工程建设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应 依法予以处理;毁坏林木的,依法赔偿 当经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损失。 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项规定放牧的,由区、县以上林 埋设地下管道、电缆以及工程建设 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确需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经区、县以 以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林 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 木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并责令补种 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临 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时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事后证据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 第十七条在林地内采石、挖沙、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执法人 取土的,必须经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 员可以将乱牧的牛羊先行登记存养,但 管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其他手 必须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续。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第十八条占用、征用林地,在林 (四)项、第(五)项规定的,由区、 地内采石、挖沙等活动的,由用地单位 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 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三百元以 —940—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5 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 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 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 自在林地内采石、挖沙、取土造成林木 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区、县以上 事责任。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六)项、第(八)项、第十一条规定, 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造成林木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区、 的罚款。 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毁坏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被责令 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补种树木的,应当按照林业行政主管部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 门确定的数量、树种和指定的地点补种 (七)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确保成活。因故不能补种、拒不补种 限期清除垃圾;逾期不清除的,由区、 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 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清除,清 业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 理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按照垃圾占地面 责任人承担。 积,处以每平方米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 第二十九条拒绝、阻碍林业行政 款。 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 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规定,未取得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的,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按照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任。 采伐林木后,拒不按照规定更新造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 林的,除承担更新造林费用外,区、县 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 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相当于更 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 新造林费用的罚款。 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 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规定,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 行。 由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 第三十一条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工 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林木或者 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伺私舞弊的, 销售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价款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 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中涉及的林木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 价值,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94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5 (一)各类苗木、薪炭林木、胸径 照该经济林木毁坏前或者同类经济林术 二十厘来以上的用材林未,按照市场价 三至五年的产值之和计算: 格计算; (四)珍贵树木以及其他具有特殊 (二)防护林木、特种用途林木、 价值的林木,由区、县以上林业行政主 胸径二十厘米以下的用材林木、进入盛 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估。 果期以前的经济林木,按照苗木费、整 林木价值的计算结果、评估结果, 地费、造林费、管护费等有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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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2018-09-25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2018-09-25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淄博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2018-09-25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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