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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资源 保护管理条例 (2018年1月20日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18年5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实现 保护资金。资金主要来源: 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 (一)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 (二)上级扶持资金; 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澜沧拉 (三)社会捐赠; 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 (四)其他资金。 例。 第七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水资源保 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 护纳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每年三月为水资源保 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护宣传教育月。 第三条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保 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协调、合理开发、节 护水资源和水工程及其设施的义务,对破坏水资 约用水、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源、水工程及其设施的行为都有制止和举报的权 第四条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 利。 的保护、管理、开发、利用和监督工作。其他相关 第九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水资源的保 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资源保护管 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 理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 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乡(镇)水务管理机构经自治县水务主管部 第十条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 门授权,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承担 关部门编制水资源保护的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 本辖区内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水务主 村(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协助做好 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 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需变更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 水资源保护、供水、灌溉、节约用水等专业规 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 划,由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编制,按规定报自治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 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算。 第十一条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 第六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水资源 人依法投资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投资者的合 -46—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法权益。 (四)丢弃畜禽尸体。 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水资源保护的相 第十八条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水源 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经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 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并向社 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会公告。保护范围内应当逐步退耕还林、植树种 第十二条开发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 草,防止水土流失、水源枯竭。 生态环境,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防洪、供 水源涵养林应当逐步纳人生态公益林管理, 水、灌溉、航运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并依法给予补偿。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 第十九条自治县内的供水单位应当加强 与恢复治理义务。 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供水。用水单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 位和个人应当安装计量设施,并按照规定交纳水 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 费。对拒不交纳水费的,供水单位有权限制供水 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 或者停止供水。 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 第二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办理 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 取水许可证和缴纳水资源费: 第十四条在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 中,涉及移民搬迁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所需移民 体经济组织的水库、坝塘中的水; 经费列入工程建设投资计划,妥善安排移民的生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少量取 产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水; 第十五条自治县加强对江河、水库、渠道 (三)抗旱、维护生态环境临时应急取水; 的保护管理,实行河长制。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 (四)维护公共安全、消防等救灾临时应急取 民政府制定。 水。 第十六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主要河流、 第二十一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 水库、坝塘及其他水源地执行水功能区划的水质 采石、取土的,应当向自治县水务主管部门申请 保护标准。 办理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期限、数 南丙河水库、南掌河水库等小(一)型以上水 量以及作业方式进行开采。 库的水质不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 第二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 类标准;黑河、南朗河、下允河等主要河流水质不 行为: 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一)擅自采砂、采石、取土; 第十七条在江河、水库、坝塘内禁止下列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行为: (三)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一)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 (四)围垦河道; (二)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 (五)擅自挖筑鱼塘; (三)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 (六)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 的方法进行捕捞; 的方法进行捕捞。 —47-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 下罚款; 变河道,在引水、截(蓄)水、排水时不得擅自改变 (三)违反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 取水口、排水口,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 拆除,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 法权益。 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10万 第二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堤 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 防、护岸、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等工程 停产整治; 设施。 (四)违反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 第二十五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 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 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款; 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 (五)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 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 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补救措施,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既 染物的建设项目。 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依法代为 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 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 法者承担。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按照下列规定 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一)违反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盗伐林木 第二十七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下 的,依法赔偿损失,由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责令 列行为: 补种盗伐株数十倍树木,没收盗伐林木或者变卖 (一)设置排污口; 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 (二)弃置垃圾、废土、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废 款;滥伐林木的,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树木,并 污水; 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毁林开 (三)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 垦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上三倍以下树木,可以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由自治县水务 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 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 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者承担; (一)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 (二)违反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由自治县 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 上5万元以下罚款; 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二)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 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可以指定有治理 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 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48-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8·3 (三)违反第十七条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六 第三十二条因取水、取砂、采石、取土、采 项规定的,由自治县渔业主管部门没收渔获物和 矿、兴建工程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生 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情节 态环境破坏,不进行治理的,由自治县水务主管 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部门责令限期治理;逾期仍不治理的,自治县水 第三十条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款 务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 规定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报经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其他有关规定的,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 违反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 下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 会审议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 审议批准,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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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2018-08-29 第 1 页 法律法规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2018-08-29 第 2 页 法律法规 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2018-08-29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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