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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5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 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2015年8月28日济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景观。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本市城市市容管理工作实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 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 督的原则。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 条例。 市容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城市市容管理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的城 体制,提高城市市容管理水平。 市容貌管理及相关活动。 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管理 本条例所称城市容貌是指城市外观的 工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市人民政府授 综合反映,是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 权,负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建(构)筑物、道路、桥涵、公共设施、 街道办事处按照区人民政府安排,负 公共场所、照明、居住区、园林绿化、水 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 域、广告标识等构成的城市局部或者整体 负责本辖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 594 — 64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5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 所、园林绿化、城市水域由管理单位 市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负责; 区、高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 (三)城市照明设施、广告设施与标 辖区城市市容管理工作。 识由设置单位负责;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 (四)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 好城市市容管理相关工作。 单位规划红线内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 (五)各类建设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 织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经 (六)实行物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 由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 政府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业委托管理的居住区、街巷,由街道办事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 处、镇人民政府负责。 好城市市容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市 第十二条城市市容维护责任人应当 容的义务;对违反城市市容管理规定的行 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城市容貌标准做好城市 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 市容维护工作,对在责任范围内发生的损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 害城市市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 市容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市 止,并可以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民维护城市市容的意识。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 第九条对在城市市容工作中成绩显 市容维护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定 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 期考核制度,落实市容维护责任,推进城 奖励。 市市容维护责任诚信体系建设。 第二章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制 第三章建(构)筑物容貌管理 第十条本市实行城市市容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 责任制度。 (构)筑物应当体现泉城特色风貌,其造 第十一条城市市容维护管理责任人 型、装饰等应当与所在区域环境相协调。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 (一)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构)筑物外部结构和外立面,应当按照 场所由所有权人负责,所有权人、管理 规划许可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进行建设、 人、使用人之间对维护责任另有约定的, 施工。 从其约定; 位于城市重要地块的建(构)筑物和 (二)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对建(构)筑 - 595 — bt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5 物的外立面造型、色彩有明确规划要求 台、外走廊的,不得超出原建筑设计外 的,确需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变更 沿,外形、规格、色彩等应当符合城市容 手续。 貌标准。 第十六条临街建筑物进行外部改造 第二十一条在临街建筑物的阳台 装修或者临街门窗进行变更的,建筑物所 外、门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杂物和晾晒衣 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持位置图、平面设计 物、被褥等有碍市容的物品。 图、效果图、营业执照以及产权证明材料 禁止借用临街建(构)筑物或者树木 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 在道路两侧拉绳晾晒物品、拉挂条幅。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二十 第二十二条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前,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书面 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围墙、绿 决定。 篱、栅栏、花坛、草坪等作为分界;建筑 第十七条建(构)筑物应当保持外 物的用地分界来用实体墙的,出现墙体损 形完好整洁,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或 毁、剥落、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维护 者外立面污染的应当及时修、维护和 或者清洁。 清洗。 第二十三条城市雕塑、街景小品和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 其他景观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出现残 建(构)筑物违法搭建附属设施。 缺污损、色彩剥蚀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更 在建筑物外立面或者顶部安装的太阳 新、修复或者清理。 能板、空调外机、防盗网等设施设备,应 第四章城市道路容貌管理 当统一规范设置;电力、电信、有线电视 等空中架设的缆线应当规范有序。 第二十四条城市道路应当保持平坦 建筑物的顶部不得乱搭、乱放。 完好、便于通行。路面出现破损应当及时 第十九条禁止在建(构)筑物及其 修复。 附属设施、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 第二十五条养护和挖掘城市道路 画;禁止利用建筑物阳台、门窗发布 的,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栏,施工机 信息。 具及材料应当摆放整齐有序;因施工损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构) 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应当及时 筑物、公共设施的外立面张贴、吊挂宣传 修复。 品。经批准张贴、吊挂的宣传品应当无破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损、无污迹,设置期满后应当及时清除。 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 第二十条封闭临街建筑物阳台、平 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 96S - 66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5 等特殊需要,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 场、摊点群;在其他道路上经批准设置 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 的,应当整洁有序。 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主 在指定区域和规定时间段内从事经营 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的临时摊点或者举办的文化商贸活动,经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两侧不符合城 营者或者举办单位应当及时清理产生的垃 市容貌标准的供电、通信线杆等设施,供 圾,不得污染、损坏路面。 电、通信等单位应当及时改造或者迁移, 第三十二条临街经营业户不得超出 废弃的应当及时拆除。 门窗、墙体外立面摆放物品或者从事经营 第二十八条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读 活动。 报栏、宣传栏、邮政箱(筒)、垃圾箱 第三十三条临街机动车辆清洗站 (台)、路标、站牌、标志牌、标志线、候 (点)清洗机动车辆所产生的污水、污泥、 车亭(廊)、安全护栏、隔离桩(墩)等 油污等污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得 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整洁。对陈旧、 随意排放。 破损的设施,应当及时清洗、维修或者 第三十四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 更换。 府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街巷、居住区 第二十九条不得擅自利用城市道路 选择适当地点组织设置公共信息栏,供有 附属设施、桥梁等张贴宣传品、悬挂条 关组织和居民发布便民信息,并负责管理 幅等。 维护。 第三十条各类建设工地应当有施工 招聘信息、房屋租赁、失物招领等信 围挡,围挡的外观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与 息广告应当张贴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 环境相协调;围挡外侧不得堆放材料、机 张贴。 具、垃圾等;靠近围挡的临时工棚屋顶及 第五章城市照明设施容貌管理 堆放物品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顶部。 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 第三十五条城市照明应当与建筑、 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道路、广场、园林绿化、水域、广告标识 禁止利用工地围挡设置户外商业 等被照明对象及周边环境相协调,景观照 广告。 明与功能照明应当统筹兼顾,保持景观效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 果良好。 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以及从事生产、 第三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销售、修理、加工等经营活动。 的城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 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得设置集贸市 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 —597— 67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5·5 使用。 等公共设施应当合理布局、整洁完好。 第三十七条位于城市重要地块、主 第四十四条居住区内公共娱乐、健 次干道交叉口和城市广场周边的新建建 身休闲、绿化等场所不得积存垃圾、积留 污水、堆放物品和违章搭建。 (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审批 第四十五条居住区内的各种导向 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 牌、标志牌和示意地图应当完好、整洁、 已建成的建(构)筑物需要增设景观 美观。 照明设施的,应当依据城市景观照明规划 第四十六条禁止居住区内饲养家禽 进行设计和施工。 家畜;居民饲养宠物不得污染环境,对宠 利用居民住宅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 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泄的粪便,饲 应当征得住宅所有权人的同意。 养人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十八条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应当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文字规 第七章其他方面容貌管理 范、图案清晰、造型美观;灯光不得直射 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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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2015-09-24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2015-09-24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2015-09-24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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