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5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于2003年5月29日经重 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03年5月31日 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 (2003年5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公共卫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爱卫会办公室是同级爱 生水平和公民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日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常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条爱国卫生工作是指以强化公共卫生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爱卫会应当配备专 识,预防和控制疾病,减少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 (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的爱国卫生日常管理 卫生,倡导文明卫生习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 工作。 的,由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的社会卫生活动。 第八条单位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 本单位的爱国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第九条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守本条例。 (一)组织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 第四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 规、规章和政策; 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 国卫生工作; 则。 第五条本市实行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周 (三)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 末卫生日、爱国卫生月、卫生责任区、卫生单位检查 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 查和评价; 评比等制度。 第六条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是各级人民政 (四)组织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的各 府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 项社会卫生活动;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使卫生 (五)提出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 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和应急对策,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的爱国卫 (六)组织协调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全民健康 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统一管理、统筹协 教育活动。内 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条爱卫会实行委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委 -13-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3·5 员部门由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有关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 单位组成。下列委员部门主要职责: 各种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一)卫生部门负责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的管理 (二)乱倒垃圾、建筑渣土、污水、粪便等; 工作; (三)在市区内饲养家畜、家禽; (二)市政部门负责城市市政、市容、环境卫生 (四)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 的管理工作; 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市场、商场 (三)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卫生管理 (店)、饭店、餐厅、医院、学校、展览馆、博物馆、影剧 工作; 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厅、候机室及其他室 (四)民航、铁路、交通部门负责机场、港口、码 内公共场所。 头、车站和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生物制品厂、屠宰场 (五)旅游、园林、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 等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单位,必须进行无害化 负责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点)的卫生管理工作; 处理。 (六)工商和商贸部门分别负责集贸市场和商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要参加爱卫会组织的爱 贸餐饮业的卫生管理工作; 国卫生义务劳动、周末卫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 (七)环保部门负责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对环 单位和个人应按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要 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求进行灭杀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活动,消除其 (八)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督促各 擎生环境条件。 类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 第十七条城市房屋拆除前,建设单位必须按 (九)农业、水利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农村 国家和市的相关标准进行灭杀老鼠、苍蝇、蚊子、蟑 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螂。 (十)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相关旅游 工程承建单位必须清除建筑工地内的老鼠、苍 景点(区)的卫生管理工作; 蝇、蚊子、蝶螂的擎生环境条件,开展灭防活动。 (十一)宣传、新闻、广播电视等单位应采取多 第十八条申请设立灭防老鼠、苍蝇、蚊子、蟑 种形式,搞好爱国卫生宣传、监督和健康知识普及 螂有偿服务专业机构的单位或个人,经工商行政部 工作; 门登记注册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 (十二)公安部门负责对在爱国卫生管理中发 到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爱卫会办公室备案。 生的妨碍公务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九条工商、药监、卫生、农业、公安等有关 (十三)其他各委员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依法管理灭鼠药物和灭杀病媒 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生物药品、器械。 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 禁止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使用剧毒急性鼠 制。 药。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按照 第二十条各级爱卫会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 国家和市的卫生城市标准,制订创建规划,加强卫 宣传,鼓励创建无吸烟单位。 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卫生管理和总体卫生水 在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平,按期达到卫生城市的目标。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村镇建设规 (二)托儿所、幼儿园、少年宫; 划,组织开展以改善农村饮水卫生条件、修建卫生 (三)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等教学活动场所; 厕所和搞好环境卫生为重点的卫生镇、村建设。 (四)公共电梯间、公共交通工具。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和市规定的 在下列公共场所除指定的吸烟区外禁止吸烟: 标准,搞好室内卫生和规定范围内的室外环境卫 (一)各单位的会议室、室内体育场(馆)的观众 生,爱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区和比赛区; - 14 -
法律法规 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20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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