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40 CCS A 12 DB32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2/T 3970—2021 社会保险补贴核发业务办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 social insurance subsidy issuing business 2021 - 01 - 08 发布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2 - 08 实施 发 布 DB32/T 3970-2021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原则 .......................................................................... 1 5 补贴对象 .......................................................................... 2 6 补贴险种 .......................................................................... 2 7 办理流程 .......................................................................... 2 8 业务保障 .......................................................................... 3 附录 A(规范性) 业务表单 ............................................................ 4 I DB32/T 3970-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翟传豹、蒋礼涛、赵春权、赵沫。 II DB32/T 3970-2021 社会保险补贴核发业务办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补贴核发业务办理的总体原则,并给出了补贴对象、补贴险种、办理流程以 及业务保障的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就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开展社会保险补贴核发业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T 31596.1-2015 社会保险术语 第1部分:通用 GB/T 31599-2015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GB/T 33528-2017 公共就业服务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596.1-2015 、GB/T 3352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就业困难人员 Employment difficulties 《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界定的各类 群体,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 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 的、军队退役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4 基本原则 4.1 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未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4.2 申请时间之后如存在断缴情况,待补缴后方可补发社会保险补贴。 4.3 社会保险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 5 补贴对象 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a)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1 DB32/T 3970-2021 b) c) d) e) f)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 3 年内的注销企业的创业失败人员; 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6 补贴险种 6.1 用人单位补贴险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 6.2 个人补贴险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7 办理流程 7.1 受理申请 7.1.1 服务机构受理补贴对象的申报材料: a) 符合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7.1.2 服务机构应通过大厅窗口、网上服务系统、自助终端、手机 APP 终端等渠道受理业务。 7.2 申报材料 7.2.1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如下: a)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表 A.1); b)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见表 A.2); c) 小微企业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规定指标的说明材料。 7.2.2 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如下: a) b) c) d) 《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见表 A.3); 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创业失败人员还需提供企业注销核准通知书和纳税凭证。 7.3 材料审核 7.3.1 各级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按权限逐级上报,按季度完成审核。 7.3.2 符合条件的,需进行实名制公示 3-5 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逐级退回,并反馈原因。 7.4 结果反馈 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向申报对象反馈办理结果。 7.5 补贴发放 2 DB32/T 3970-2021 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按季度拨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8 业务保障 8.1 政策公开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应对社会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 a) 政策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补贴标准; b) 政策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c) 工作时间、监督方式等基本信息; d) 按照规定要求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8.2 过程控制 服务机构应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施质量控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流程规范统一。 8.3 档案管理 8.3.1 服务机构应对政策申报单位和个人的基础信息、就业状况、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等进行实名制信 息化系统管理,不伪造、虚构。 8.3.2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核发服务各环节涉及到的文档,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将相关信 息录入业务信息系统。 8.3.3 社会保险补贴应设立台账,档案管理符合 GB/T 31599-2015 要求。纸质文档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电子文档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8.4 问题反馈 8.4.1 服务机构应设立投诉与对应的处理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意见簿等多种形式的投 诉渠道。 8.4.2 服务机构可采用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考评。 8.5 业务优化 8.5.1 服务机构应对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考评,并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对不合格项进行改进, 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8.5.2 根据国家、省、市规定适时对适用范围、补贴标准、服务流程、申报材料进行改进。 3 DB32/T 3970-2021 AA 附 录 A (规范性) 业务表单 A.1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规定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内容。 表 A.1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单位全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普通企业 单位类型 经办人 □小微企业 □其他 移动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本次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人数(人) 承诺事项 经审核,本次有 毕业生 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人。本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总金额为 人,高校 元。 本单位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报冒领等行为,将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单位签章 经办人: 经办时间: 经审核,本次有 就业公共服务 毕业生 签章 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其中:就业困难人员 人。本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总金额为 人,高校 元。 机构核定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4 DB32/T 3970-2021 A.2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规定了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对象的基本信息。 表A.2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年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季度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 年 月—— 年 月) 月平均工资标准 备注 5 DB32/T 3970-2021 A.3 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规定了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内容。 表A.3 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 (社会保障号) 移动电话 申请人类别 本次申请补贴时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年 月——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年 月 □其他人员 本人承诺: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报冒领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事项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社区(村)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街道(乡镇)意见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就业公共服务 机构核定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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