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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 20 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 DB32/T 4129—2021 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nd service of urban harbour 2021-11-04 发布 2021-12-04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4129—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桂银、高斌、黄顺宏、沈凡、王冬仓、王明生。 I DB32/T 4129—2021 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港湾建设和服务规范的分类、选址、标志标识、建设要求、服务要求、日常运维、 评价和改进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港湾建设和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港湾 urban Harbour 选择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具备条件的市区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垃圾分 类科普场所、社区城管服务站、同心圆企业等城市管理业务设施或场所,进行党建和服务功能加载,免 费向市民群众提供无线网、饮用水、车辆充气、手机充电、称体重、量血压、应急药箱、医用口罩、自 动擦鞋、雨具借用、图书借阅等多项便民服务,集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的民生服务综合体。 3.2 同心圆企业 concentric circle enterprise 与城市管理业务相关的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生活垃圾填埋或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建 筑垃圾处置、广告、渣土、市政、园林、燃气、供水等企业或组织。 3.3 “三上”要求 “san shang”requirements 支部建在路上:业务支部建在路上,机关支部挂钩路上,党员义工结对路上; 党建联在网上:党务上网,业务联网,服务并网; 党性记在心上:不忘初心,敬党、爱党、信党;紧贴民心,为民、便民、惠民;保持恒心,真做、 实做、久做。 4 分类 4.1 类型 城市港湾规模宜按照建设规模,划分为小型、中型和大型城市港湾三类。 4.2 小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 30 ㎡以下。 4.3 中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 30 ㎡~100 ㎡。 1 DB32/T 4129—2021 4.4 大型城市港湾 建筑面积 100 ㎡以上。 5 选址 5.1 选择人流量较大、交通便利、日照和通风条件良好、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场所进行设置。 5.2 选择具有一定使用空间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垃圾分类场所、社区 城管服务站、同心圆企业进行设置。 5.3 可联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街道、社区进行设置。 5.4 可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公建配套及市政、园林、环卫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工程统筹建设。 5.5 各地宜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址布局,按服务半径 1 km~2 km 设置。 6 标志标识 6.1 展示内容 应具有城市港湾 LOGO、党建字样、服务项目图形等。 6.2 城市港湾 LOGO 6.2.1 图样 城市港湾应使用统一的 LOGO 图样,LOGO 分为横版和竖版。图样见附录 A。 6.2.2 含义 水纹代表水韵江苏,也代表温馨港湾;红心代表党委政府关爱群众之心,同时红心由字母 c、g 组 成,代表城管,寓意城管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6.2.3 材质 发光字体使用亚克力塑材,非发光部分使用镜面不锈钢材质扩边成整体。 6.2.4 设置 城市港湾应在建筑外立面显著位置设置“城市港湾 LOGO”,外圈扩边加银色镶边成整体。横式: 长宽比例为 16:3,竖式:长宽比例为 1:4,宜镂空设计。 6.3 党建字样 6.3.1 字样内容 字样为“党旗与你我同行、城管在你我身边”。也可因地制宜,设定其他党建宣传内容。党建字样 见附录 B。 6.3.2 字样设置 字体使用行楷字体;字体颜色为大红色,加白色镶边;宜设置在主入口侧墙或建筑内部。 6.4 服务项目图形 服务项目图形标识包括补给、休息、应急、阅读等,应按实际设置;采用横版 LOGO 的,应设置在 “城市港湾 LOGO”下方合适位置;采用竖版 LOGO 的,应设置在“城市港湾 LOGO”两侧合适位置。服务 项目图形见附录 C。 7 建设要求 7.1 环境设施要求 7.1.1 内部环境要求 2 DB32/T 4129—2021 内部布置合理,清洁整齐,节能、照明等设施符合国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 GB 50325 的相关规定,防火设计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要求。 7.1.2 外部设计要求 7.1.2.1 7.1.2.2 7.1.2.3 7.1.2.4 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因地制宜,简朴实用。 标志、标识应采用统一样式,所有标牌、标志均应安全牢固。 门窗、玻璃的材料应符合通风、防雨、防晒、防爆、保温等要求。 有条件的经许可可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播放商业广告。 7.1.3 其他要求 7.1.3.1 有条件的宜公布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举报电话。 7.1.3.2 可适当增加垃圾分类回收装置和宣传内容。 7.1.3.3 离出入口较远的,宜设置导向指示。 7.2 党务设施配置 7.2.1 党的标识 党旗、党徽等。 7.2.2 党的宣传 7.2.2.1 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可包含展板宣传、书报宣传、大屏宣传等。 7.2.2.2 宣传内容 党的宣传可包括以下内容: a) 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b) 党的历史; c) 党员活动; d) “三上”要求。 7.2.3 党的活动 7.2.3.1 支部结对 城管系统各级党组织与各城市港湾结对,强化工作交流、结对共建,将城市港湾作为“先锋工作室” 和主题党日固定活动点,每月在城市港湾开展 1 次以上党组织活动。 7.2.3.2 联创共建 城市港湾结对党组织牵头,发动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单位、商户、市民,组建“党建联盟、商户联盟、 志愿者联盟”,建立“微信工作群”,组建“党员突击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联盟单位和人员 共同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党领导城市基层治理的坚强阵地。 7.2.3.3 群团活动 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联创共建,可加挂相关标志标识,定期不定期开 展群团活动。 7.2.3.4 廉政教育 在城市港湾建设“廉政驿站”,设置专门区域,刊播标语、漫画、视频等展示廉政文化,购置廉政 书刊,设立廉政读书角,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廉政驿站”举办廉政论坛,开展廉政教育等活动。 7.3 业务设施配置 7.3.1 本职业务 3 DB32/T 4129—2021 设置城市港湾的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城管执法岗亭、停车场、垃圾分类科普场所、社区城管服 务站、同心圆企业等城市管理业务设施或场所,应保持原有功能不变,确保本职业务正常履行。 7.3.2 拓展业务 7.3.2.1 大、中型城市港湾,宜提供城市管理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城管执法岗亭类、社区城管服务站 类城市港湾服务站点接受违法举报,数字化城管问题受理,并可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处理。 7.3.2.2 城市港湾可作为“路长制”等城市管理责任网格的工作点,由各级路长或责任人定期不定期 邀请城市管理各行业、街道、社区的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协同解决区域范围内城市管理热难点问题。 7.3.2.3 应选择有特色的城市港湾作为城管开放的市民体验点,让社会各界能了解、参与、支持城市 管理工作。 7.4 服务设施配置 7.4.1 小型城市港湾 宜配备无线网络、多功能手机充电设备、饮水机或电水壶、脚踏式高压打气泵、擦鞋机、针线盒、 一次性雨衣、爱心雨伞、手套、应急药箱、医用口罩、体重计、血压计、消防器材等。 7.4.2 中型城市港湾 除应配备 7.4.1 所列设施外,还应配备桌椅、微波炉、电风扇或空调等;有条件的可配备冰箱、储 物柜、电视机等物品,以及书籍、报刊等阅读刊物。 7.4.3 大型城市港湾 除应配备 7.4.2 所列设施外,宜配建“城市书房”,城市书房可与图书馆、新华书店联网,设置阅 读区,实现购书、借书、还书、看书等功能于一体。 7.4.4 便民服务项目表 每个城管港湾均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便民服务项目表。 8 服务要求 8.1 便民服务内容 城市港湾根据服务设施配置提供的基本便民公益服务项目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a) 饭菜加热:配有微波炉,用于饭菜加热; b) 提供开水:配有饮水机或电水壶,提供热水; c) 应急药箱:配有创口贴、清凉油、酒精、碘酒、纱布等,用于紧急情况的发生和一些外用伤口 的清洗与包扎等; d) 手机充电:配有多功能手机充电设备,适用于苹果、安卓系统等手机充电; e) 无线网络:提供免费 WIFI 无线上网; f) 雨伞雨具:配有雨伞、一次性雨衣,供市民取用; g) 车辆充气:配有脚踏式高压打气泵,适用于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各种玩具球类(篮 球、气球、游泳圈等)充气; h) 针线:配有针线盒,用于衣物缝补等; i) 擦鞋:配有擦鞋机,自动感应,可除尘、上油、抛光; j) 爱心座椅:设置适量爱心座椅; k) 消防器材:配有灭火器、灭火毯等; l) 报刊资料:配有报刊架,提供近期报刊及党章党规、时事政治、旅游文化等资料,供市民阅读; m) 普法宣传: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提供与城管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 8.2 人员要求 8.2.1 责任人 4 DB32/T 4129—2021 城市港湾应设定责任人并上墙公示。 8.2.2 服务管理人员 8.2.2.1 人员组成 城市港湾服务管理人员一般由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环卫人员、社区工作者、同心圆企业工作人 员等相关人员兼任,也可根据需要招募志愿者进行公益服务活动;服务管理人员应上墙公示。 8.2.2.2 人员要求 服务管理人员应挂牌上岗,主动热情,贴心周到,优质服务,注重形象,富有爱心,乐于助人,诚 实守信,服从管理,遵守职业道德,履行服务承诺,熟知城市港湾的各项服务内容。 8.3 开放时间 8.3.1 除春节放假期间,城市港湾应当每日对外开放,且将开放时间在室外醒目位置公示,确因维修 等特殊情形暂停服务的,需外设公示牌说明原因; 8.3.2 公厕类城市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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