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ICS 67.040 CCS X 00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Guidlines for building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ounty in Hubei Province 2021 - 03 - 09 发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5 - 09 实施 发 布 DB42/T 1646—2021 目 次 前言 ................................................................................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目标 .......................................................................... 3 5 基本要求 .......................................................................... 4 6 综合指标 .......................................................................... 4 7 建设指标 .......................................................................... 4 参考文献 ............................................................................ 11 I DB42/T 1646—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苗苗、尹琦、邓希妍、朱昊煜、丁凡、张璐颖、李倩、熊唯。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联系电话: 027-88701960;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联系电话: 027-88226002,邮箱[email protected]。 III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总体目标、基本要求、管理要求、综合指标和建设指标。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1720 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 GB/T 23734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GB 316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 GB/T 33497 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食品安全示范县 food safety demonstration county (辖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食品安 全工作及其治理效果在全省范围内具有示范效应的县级行政区。 3.2 食用农产品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3.3 评价性抽检 sampling and testing for further evaluation 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 估的活动。 3.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supervised sampling on Food Safety 1 DB42/T 1646—2021 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 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 3.5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risk monitoring on Food Safety 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地、持续地收集食源性疾病信息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有害 因素数据,分析危害因素可能来源,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标准制定、修订及跟踪评价和事件处置 等提供支持。 3.6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examination and disposal of unqualified food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处置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后续监督管理所采取的 行政措施。内容包括检验报告送达、不合格食品控制、异议处理、整改复查、立案处罚、结果运用等。 3.7 明厨亮灶 visual kitchen 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式、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及其他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 服务关键过程和重要环节,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一种形式。关键过程包括食品粗加工、烹饪、专间、餐 用具洗消等过程。 3.8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area 按照一定的种植或养殖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其产品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对其他地区起到示范、 带动作用的农业生产区域。 3.9 食品加工产业园 food industry park 政府为发展本地食品产业,规划一定区域,通过行政化或市场化手段,聚集食品相关产业企业,使 之成为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产业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完整的食品加工生产园区。 3.10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small food workshop 通常情况下,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 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获证的食品加工主体。 3.11 小餐饮 small restaurant 2 经营场所面积不足50 m ,有固定门店,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 经营者的区域。 2 DB42/T 1646—2021 3.12 食品“三小” small food workshop ,small restaurant and small food stall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 3.13 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centralized processing area of small food workshops 政府为发展本地传统、特色食品产业,通过行政或市场手段,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在一定区 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园区。不包含现场制售和餐饮服务。 3.14 小餐饮集中区 small restaurant concentration area 具有一定数量的小餐饮,在一定范围的路段、片区、商业综合体等区域或场所内,实施集中经营、 集中管理。 3.15 小餐饮一条街 small restaurant street 具有一定数量的小餐饮,实行集中经营、集中管理的街道。 3.16 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 standardized agricultural market in urban area 在选址、场内环境、设施设备、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方面达标。 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 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 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3.17 乡镇规范化农贸市场 standardized rural trade market in villages and towns 在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经营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达标的,在各区县(自治县)乡镇政府(不含 区县政府所在地乡镇)所在地,进行农副产品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商品交易活动中以零售为主的综合性交 易场所(不含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的集贸市场)。 3.18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non-hazardous treatment of diseased and dead animals 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 程。 4 总体目标 3 DB42/T 1646—2021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应在满足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 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前提下,达到以下目标: a) 建成一批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 b) 建成一个畜禽集中屠宰场(或区域性屠宰场); c) 建成一批标准化集贸市场; d) 建成一批小餐饮集中示范区; e) 建成一条餐饮服务示范街; f) 建成一批特色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g) 建成一套完整的餐厨垃圾收集、储运、处置系统; h) 建成一个食用农产品及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5 基本要求 5.1 场所及装备 5.1.1 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应满足相关要求,可参照《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 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食药监财〔2014〕218 号)执行。 5.1.2 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应满足相关要求,其中执法车辆的管理可参照《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财社〔2012〕2 号)执行。 5.2 检验检测能力 县(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满足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建设标准及能力要求。 5.3 科技创新 5.3.1 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培养企业创新领军人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5.3.2 针对

pdf文档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湖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7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7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湖北省 第 1 页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湖北省 第 2 页 DB42-T 1646-2021 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 湖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0-11 22:49:00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