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60.60 B 61 DB 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24—2019 代替 DB15/ 24—1992 葡萄苗木质量 Quality of grape seedlings 2019-05-20 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8-20 实施 发布 DB15/T 24—2019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葡萄苗木种类及质量分级标准 ........................................................ 2 5 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 4 6 等级判定规则 ...................................................................... 5 7 葡萄苗木病虫害 .................................................................... 5 8 葡萄苗木管理 ...................................................................... 5 9 包装运输 .......................................................................... 5 I DB15/T 24—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15/24-1992《葡萄苗木质量标准》。与DB15/24-199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 变化如下: ——修改了技术标准名称; ——修改了范围(见 1);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 3) ——修改了葡萄苗木种类及质量分级标准(见 4); ——修改了苗木检验,增加了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见 5); ——增加了等级判定规则(见 6); ——增加了葡萄苗木病虫害(见 7); ——增加了葡萄苗木管理(见 8); ——修改了苗木包装运输(见 9)。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归口。 本标准由内蒙古汉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汉森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撖建平、付旭、沈传进、董海波、杨敏、李丹、史良、孙晶洁。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5/T 24-1992。 II DB15/T 24—2019 葡萄苗木质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葡萄苗木种类及质量分级标准,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等级判定规则、 葡萄苗木病虫害、苗木管理、包装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葡萄苗木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 1843 葡萄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 NY/T 469 葡萄苗木 3 术语和定义 3.1 接穗 scion 用于嫁接繁殖的当年生新梢(绿枝嫁接)或一年生枝条(硬枝嫁接)。 3.2 自根苗 Since the root 经扦插、压条等无性繁殖的方法获得的苗木。 3.3 嫁接苗 grafting 经嫁接培育成的非自根性苗木。 3.4 侧根数量 Lateral root number 葡萄苗木地下部从插条上直接生长出的侧根数。 3.5 侧根粗度 Lateral root roughness 侧根距基部1.5cm处的粗度。 1 DB15/T 24—2019 3.6 侧根长度 Lateral root length 侧根基部距先端的距离。 3.7 枝干高度 Stems height 根茎至剪口处的枝条长度。 3.8 枝干粗度 Stems roughness 根茎以上5cm 处的枝条直径。 3.9 苗木质量等级标准 Standard for quality grade of seedlings 根据葡萄苗木的根、茎、个芽等生长状况对苗木质量予以分级。 4 葡萄苗木种类及质量分级标准 4.1 自根苗 4.1.1 自根苗苗木质量分级及标准见表 1、表 2。 表1 鲜食品种自根苗的质量标准 项 目 枝干粗度,cm 枝干 2 二级 三级 ≥0.8 ≥0.6 ≥0.5 枝干高度,cm ≥20 个芽眼数,个 ≥5 成熟度 木质化 侧根数量,个 根系 一级 ≥5 ≥4 侧根粗度,cm ≥0.3 侧根长度,cm ≥20 侧根分布 均匀、舒展 损伤 枝干无机械损伤,根系机械损伤少 病虫害情况 无检验对象,无明显危害症状 纯度% ≥98 ≥4 DB15/T 24—2019 表2 酿酒品种自根苗的质量标准 项 目 枝干粗度,cm 枝干 二级 三级 ≥0.5 ≥0.4 ≥0.4 枝干高度,cm ≥20 个芽眼数,个 ≥5 成熟度 木质化 侧根数量,个 根系 一级 ≥5 ≥4 侧根粗度,cm ≥0.3 侧根长度,cm ≥20 侧根分布 均匀、舒展 损伤 枝干无机械损伤,根系机械损伤少 病虫害情况 无检验对象,无明显危害症状 纯度% ≥98 ≥4 4.2 嫁接苗质量分级及标准见表 3、表 4。 表3 鲜食品种嫁接苗质量标准 项 枝干 目 一级 成熟度 充分成熟 枝干高度,cm ≥30 接口高度,cm 10~15 粗 度 三级 硬枝嫁接,cm ≥0.8 ≥0.6 ≥0.5 绿枝嫁接,cm ≥0.6 ≥0.5 ≥0.4 嫁接愈合程度 侧根数量,个 根系 二级 愈合良好 ≥5 ≥4 侧根粗度,cm ≥0.3 侧根长度,cm ≥25 侧根分布 均匀、舒展 根皮与枝皮 接穗品种个芽眼数 ≥4 无新损伤 ≥5 ≥5 砧木萌蘖 完全清除 病虫害情况 无检验对象,无明显危害症状 品种与砧木纯度% ≥98 ≥3 3 DB15/T 24—2019 表4 酿酒品种嫁接苗质量标准 项 目 一级 枝干 根系 二级 三级 成熟度 充分成熟 枝干高度,cm ≥30 接口高度,cm 10~15 粗 硬枝嫁接,cm ≥0.6 ≥0.5 ≥0.4 度 绿枝嫁接,cm ≥0.5 ≥0.4 ≥0.4 ≥4 ≥4 ≥5 ≥3 嫁接愈合程度 愈合良好 侧根数量,个 ≥5 侧根粗度,cm ≥0.3 侧根长度,cm ≥25 侧根分布 均匀、舒展 根皮与枝皮 无新损伤 接穗品种个芽眼数 ≥5 砧木萌蘖 完全清除 病虫害情况 无检验对象,无明显危害症状 品种与砧木纯度% ≥98 4.3 营养袋绿苗质量标准及分级见表 5。 表5 营养袋绿苗苗木质量分级表 侧根粗度、数量 侧根长度 新梢长度 新梢基部直径 直径 0.4 cm 以上的侧根不少 一级 长度在 20 cm 以上 35 cm 以上 0.5 cm 以上 长度在 15 cm~20cm 30 cm 0.4 cm 以上 长度在 10 cm~15 cm 20 cm 以上 0.3 cm 以上 于6条 直径 0.2 cm 以上的侧根不少 二级 于6条 直径 0.15 cm~0.2 cm 以上 三级 的侧根不少于 3 条 5 检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4 DB15/T 24—2019 5.1 检验苗木的质量和数量 采用随机抽样法。按NY/T 469的规定。 5.2 砧木或品种的纯度 苗木生产过程中,育苗单位应在生长季节根据砧木或品种的植物学特征进行纯度鉴定和去杂,除萌 蘖(嫁接苗),并对一般病虫害加以防治。 5.3 侧根数量 目测,计数。须根数量、机械损伤、病虫害情况。 5.4 侧根粗度、枝干粗度 用游标卡尺测量直径。 5.5 侧根长度、枝干高度、接口高度 用尺测量。 5.6 接口部愈合程度 外部目测或对接合部纵剖观测。 5.7 个芽眼数 目测,计算饱满、健壮的个芽眼数量。 5.8 机械损伤、病虫危害 目测。 5.9 检疫 5.9.1 进出口苗木 由国家检疫部门取样检疫。 5.9.2 国内苗木 由生产地检疫部门根据苗木调入方检疫部门的检疫要求对调出苗木出具检疫报告;苗木调入方对苗 木的检疫结果有异议时,由苗木调入方的检疫部门对所收到的苗木进行抽样检验。 5.10 每批苗木抽样检验方法 对不合格等级的苗木的各项目进行记录,如果一株苗木同时有几种缺陷,则选择一种主要缺陷,按 一株不合格品计算。计算不合格百分率。各单项百分率之和为总不合格百分率。按NY/T 469计算。 6 等级判定规则 各级苗木标准允许的不合格苗木只能是邻级,不能是隔级苗木。一级苗的总不合格百分率不得超过 5%,单项不合格百分率不得超过2%;二级、三级苗的总不合格百分率不得超过10%,单项不合格百分率 不得超过5%;不符合允许度范围的降为邻级,不够三级的视为等外品。 5 DB15/T 24—2019 7 葡萄苗木病虫害 葡萄苗木应该保证无病虫害,不携带病毒,应符合NY/T 1843的规定。 8 葡萄苗木管理 8.1 起苗 苗木必须在落叶后到封冻前全部出圃。出圃前,要浇一次透水,以便起苗时根系完全,少伤根。在 苗木两侧距离20cm以外处下锨,避免对地上部分枝干造成机械损伤。起苗时,必须注意深挖,保持根系 完整并防止机械损伤。 8.2 储藏 苗木出圃后,立即进行储藏。选避风、向阳、地势平坦无积水地段,挖宽100cm、深60cm的沟,将 苗木直立放置在沟内,后向北倾斜,根系与土密接,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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