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100.50 A 01 DB13 河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13/T 5023—2019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2019 - 07 - 04 发布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 08 - 01 实施 发 布 DB13/T 5023—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机械科学研究设计院、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月珍、李泽天、高燕、王宏鸣、丁可、习金盼、杜双芹、耿哲、李梓源。 I DB13/T 5023—2019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辨识、作业流程、安全技术要求以及作 业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等规范性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有限空间 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有限空间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T 3805 特低电压(ELV)限值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 设备 通用要求 GB 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6220 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 GB 895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 9448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358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通用技术要求 GB/T 16556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有限空间 1 DB13/T 5023—2019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 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许可性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3.3 无需准入有限空间 指经持续机械通风和定时监测,能保证在有限空间内安全作业,不存在任何可能造成职业危害、 人员伤亡,不需要办理准入审批的有限空间。 3.4 需要准入有限空间 指所进入有害环境的有限空间内,存在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人员伤亡,易引发中毒和窒息、火灾、 爆炸、淹溺、坍塌、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需要在对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后方可进入的有限空间(简称准入有限空间)。 3.5 缺氧环境 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低于19.5 %。 3.6 富氧环境 空气中氧的体积百分比高于23.5 %。 4 有限空间类别 4.1 有限空间一般可分为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和地上有限空间三类。 4.2 封闭(半封闭)设备:包括船舱、贮罐、槽车、各类塔(釜)、冷藏箱、容器、管道、浮筒、锅 炉及烟道等。 4.3 地下有限空间:包括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污水泵房、暗沟、隧道、涵 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阀门井、深基坑、地下电缆沟等。 4.4 地上有限空间: 包括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蓄水塔(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 料仓、污水处理设施等。 5 安全风险辨识 5.1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识别。经识别确认工作场所为无需准入有限空间 或准入有限空间。 对准入有限空间应符合本标准第 6、7、8 章的要求。 5.2 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包括: 2 DB13/T 5023—2019 a) b) c) d) e) 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空气通道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 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相互联系不便,工作人员出入困难,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 救援; 湿度和温度等物理危害因素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存在可燃性气体、蒸气和气溶胶的浓度高于爆炸下限(LEL)的 10 %;空气中爆炸性粉尘浓度 达到或高于爆炸下限;空气中存在缺氧或富氧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高于职业接触限 值,易引发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事故; 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 5.3 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有害物质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或者是在作业过程中 逐渐积聚形成的。主要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 5.3.1 硫化氢(H2S) a) b) c) d) e) f) 无色、有特殊的臭鸡蛋味; 比重比空气大,易溶于水、乙醇; 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 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 4.0 %~46.0 %; 3 在作业环境中的最高容许浓度为 10 mg/m ; 含氮化合物分解会产生硫化氢。 5.3.2 一氧化碳(CO) a) b) c) d) e) f) 无色、无臭、无味; 比重比空气小,难溶于水,溶于乙醇、笨等有机溶剂; 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 12.5 %~74.2 %; 有毒、窒息性气体。 3 3 在作业环境中短时间接触最高容许浓度为 30 mg/m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 20 mg/m ; 有机物分解会产生一氧化碳。 5.3.3 甲烷(CH4) a) b) c) d) 无色、无臭、无味; 比重比空气小,难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易燃、易爆,爆炸极限为 5.3 %~15.0 %; 有机物在缺氧的情况下分解会产生甲烷。 6 安全管理要求 6.1 作业前准备 6.1.1 有限空间作业应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通风不良、检测不合格时不得进入有限 空间作业。 6.1.2 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按附录 A 的规定执行。 3 DB13/T 5023—2019 6.1.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编制施工方案,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格式见附录 B),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1.4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保证身体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备相应岗位作 业要求的资质。 6.1.5 作业前应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授权审批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 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关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措施。 6.1.6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b) c) d) 施工方案、作业内容; 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 检测仪器、个人防护装备等设备的使用方法; 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6.1.7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绳)。安全带(绳)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异常立 即更换,不得使用。 6.1.8 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确保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联络畅通,随时按 规定的联络信号与作业人员取得联系,监护人员始终不得离开工作点。 6.2 安全职责 6.2.1 作业现场应明确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监护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内。 6.2.2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a) b) c) 参与审查有限空间的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 审核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及应急救援措施的实施。 6.2.3 检测人员职责: a) b) c) d) 熟悉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方法; 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入有限空间检测; 分析有毒有害介质产生的原因; 对所检测的数据负责。 6.2.4 施工负责人职责: a) b) c)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 确认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安全培训及上岗资格,复核清点出入作业场所的人数; 定时与安全监护人保持联络,监督气体定时检测。 6.2.5 作业监护人员职责: a) b) c) 4 熟悉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要求,具备判断作业者行为异常的能力,接受安全培训; 作业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适时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 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报; 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令作业者撤离有限空间,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DB13/T 5023—2019 1) 2) 3) 发现作业者出现异常情况; 有限空间外出现威胁作业者安全的险情; 监护者不能安全有效地履行职责时,应通知作业者撤离。 6.2.6 作业人员职责: a) b) c) d)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装备; 与监护人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沟通; 意识到身体出现异常症状时,应及时向监护者报告或自行撤离。 7 安全技术要求 7.1 通风 7.1.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通风换气。 7.1.2 通风可利用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自然通风时间应不少于 30 min。 7.1.3 对自然通风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和处于低洼处或密闭环境等自然通风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间,应 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换气次数不少于 5 次/h。 7.1.4 机械通风可设置岗位局部排风,辅以全面排风。当操作岗位不固定时,可采用移动式局部排风 或全面排风。 7.1.5 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设置在下部。 当存在与空气密度相同或小于空气密度的有毒、有害气体时, 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7.1.6 除严重窒息急救等特殊情况外,不得使用纯氧或氧含量高于 23.5 %的空气进行通风换气。 7.1.7 经局部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应通过净化处理,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后,方可排入大气。 7.1.8 在使用机械强制通风时,应确认有限空间是否处于易燃易爆环境中。当检测结果显示处于易燃 易爆环境中时,应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进行通风换气。 7.2 检测 7.2.1 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中的空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 30 min。在未准确测定氧气浓度、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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