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ICS 11.020 C 04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397.10—2017 代替 DB22/T 397-2014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 10 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 法 Inspection method of auxiliary relieving asthenopia function of health care articles Part10:Method for the Assessment of Assisting Relieve Physical Fatigue Function 2017 - 11 - 10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 12 - 30 实施 发 布 DB22/T 397.10—2017 前 言 DB22/T 397《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拟分为如下部分: ——第 1 部分:评价程序; ——第 2 部分:辅助缓解视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第 3 部分:辅助调节血压功能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辅助改善睡眠功能检验方法; ——第 5 部分:辅助减肥功能检验方法; ——第 6 部分:除臭功能检验方法; ——第 7 部分:改善皮肤瘙痒功能检验方法; ——第 8 部分:辅助改善微循环功能检验方法; ——第 9 部分:辅助缓解疼痛症状功能检验方法; ——第 10 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第 11 部分:改善鼻部症状功能检验方法。 本部分为DB22/T 397-2017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22/T 397-2014《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与DB22/T 397-2014相比, 结构做了较大调整。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警示; ——增加了范围; ——增加了评价方法; ——修改了检验方法中的试验设计及分组要求; ——修改了受试物的剂量和使用方法; ——修改了结果判定。 本部分由吉林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晶莹、孟令仪、宋昕恬、吴晓刚、孙兰、隋自洁、高峰。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 397-2004; ——DB22/T 397-2006; ——DB22/T 397-2014。 I DB22/T 397.10—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 第 10 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 劳功能检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用品功能学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用品功能学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2 保健用品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评价方法 2.1 人体试用试验项目 体力疲劳症状积分。 2.2 人体试用试验原则 a) b) 2.3 所列指标均为必做项目; 在进行人体试用试验时,受试者应符合试验纳入标准。 结果判定 受试者体力疲劳症状明显改善,试验组体力疲劳症状积分低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具有显著性,即可 判定受试用品具有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 3 保健用品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3.1 受试对象纳入标准 受试者性别不限,年龄为18 岁~60 岁,无过敏史者,皮肤无溃疡、损伤,无严重肝、肾、心血管 疾病,无皮肤感染,经常感觉体力疲劳者即可纳入,试验期间不使用其它具有缓解体力疲劳作用的药物、 特殊食物。 3.2 排除者标准 排除者标准为: a) 年龄在 18 岁以下或 65 岁以上、妊娠或哺乳妇女、对受试样品过敏者; b) 合并有心脑血管、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全身性疾病患者; c) 短期内服用与受试功能有关的药品、特殊食物,影响到对结果的判断者; d) 未按照规定使用受试样品,无法判断功效或因资料不全等影响功效判断者; e) 有运动障碍或其它无法完成本试验采用运动耐力测试原因者。 3.3 试验设计及分组要求 1 DB22/T 397.10—2017 受试者采用前后自身对照和组间对照两种对照方法,根据随机盲法的要求进行分组,在考虑受试者 体力疲劳程度、性别、年龄等影响因素的前提下,将受试者分为试验组和对照组,每组至少60 例。 3.4 观察指标 试验期间,试验组按推荐方法使用受试样品,对照组不做处理,体力疲劳症状积分,评分标准见表 1。 表1 体力疲劳症状积分 项 目 积 分 0 1 2 3 体力或心理负荷过重引起的不易解除的的疲劳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没有明确原因的肌肉无力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失眠症状普遍存在,或有多梦和早醒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头胀、头昏或头疼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注意力不易集中,记忆力减退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无明确的风湿和外伤史肩背部不适、腰背痛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心情抑郁、焦虑或紧张、恐惧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食欲不振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3.5 数据统计 采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对试验组资料进行试验前后的配对t-检验,对两组均数资料采用 成组t-检验。 3.6 结果判定 试用后如受试者体力疲劳症状明显改善,试验组体力疲劳症状积分明显低于对照组,检验比较差异 具有显著性(P<0.05),即可判定受试用品具有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pdf文档 DB22-T 397.10-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0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吉林省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22-T 397.10-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0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1 页 DB22-T 397.10-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0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2 页 DB22-T 397.10-2017 保健用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第10部分:辅助缓解体力疲劳功能检验方法 吉林省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SC 于 2022-10-24 01:51:13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