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20 B 05 DB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2/T 954—2014 代替 DB22/T 954-2002 绿色食品 高粱生产技术规程 Regulations for production technique of green food durra 2014 - 11 - 25 发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 - 12 - 25 实施 发 布 DB22/T 954—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 954—2002,与DB22/T 954—2002相比除结构性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指标 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见封面);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见1); ——增加了4个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 ——修改了绿色食品的定义(见3.1); ——增加了“第4章 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 (见4); ——增加了 “第5章 生产投入品管理”及相关内容(见5) ; ——修改了选茬的要求(见6.1.1.2); ——删除了平播方法(见2002年版5.2.3.2) ——修改了施肥原则和用量(见6.1.2.1和6.1.2.2.2); ——修改了品种选择的要求(见6.2.1); ——修改了播期、播量、密度(见6.3.1;6.3.2;6.3.3) ; ——修改了田间管理及相关内容(见6.4); ——修改了病虫草害防治原则(见7.1); ——删除了卫•福、乐果、苏•阿等农药品种,增加了新的农药品种(见2002年版5.5.2.2和见新版 7.3); ——增加了高粱锈病、螟虫和杂草的防治技术(见7.3)。 ——增加了原“收获”一章中 “贮运与包装”相关内容(见8); ——增加了“第9章 记录”及相关内容(见9) 。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蔚、张金凤、姜福旭、杨林、鞠丽荣、杨冬、许晓亮、赵佰利、王琦、李殿 富、张宏双、王世杰、丁士东、杨秋苹、毛凤艳、宋浩军、刘建军、王晓亮。 本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 ——DB22/T 954-2002。 I DB22/T 954—2014 绿色食品 高粱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高粱生产的基地选择与管理、投入品管理、栽培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 贮运与包装、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高粱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895 绿色食品 高粱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 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4 4.1 生产基地选择与管理 选择 产地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选择地势平坦、排灌方便、耕层深厚、土壤疏松肥沃、理化 性状良好的地块。 4.2 管理 4.2.1 应建立工作室,放置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张贴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病虫害防治安全用药标 准一览表、基地管理及投入品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1 DB22/T 954—2014 4.2.2 4.2.3 4.2.4 4.2.5 4.2.6 4.2.7 5 应建立仓库,单独存放施药器械和未用完的种子、农药、化肥等。 应建立废物与污染物收集设施,以便收集垃圾和农药空包装等废物与污染物。 有条件地区,宜建立良好的排灌系统或喷灌溉系统。 应进行环境条件监测,每 6 年应对基地环境进行一次监测,是否符合生产的要求。 应建立标志标牌,标出基地的位置、建设单位、作物名称、面积和范围等。 必要时建立隔离防护,防止外源污染。 生产投入品管理 5.1 农药 5.1.1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NY/T 393要求的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不应采购下列农药: a)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 b) 无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c) 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d)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e) 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完整的; f) 超过保质期的; g) 国家禁止使用的。 5.1.2 贮存 应贮存于专用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仓库应符合防火、卫生、防腐、避光、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 应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应贴有警示标志。 5.1.3 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应重复使用、乱扔。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清洗水妥善处理,将清洗后的包 装物压坏或刺破,防止重复使用,必要时应贴上标签,以便回收。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处置前应安全存放。 5.2 5.2.1 肥料 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NY/T 394要求的肥料,并索取购肥凭证,除国家规定免于肥料登记的产品除 外。不应采购下列肥料: a) 无肥料登记证或肥料临时登记证的; b) 无肥料生产许可证的; c) 无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的; d) 无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完整的; e) 非法销售点销售的; f) 超过保质期的; g)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5.2.2 2 贮存 DB22/T 954—2014 应贮存于专用仓库,避免烧伤和中毒,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应混杂堆放。 5.2.3 包装物处理 肥料包装物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不应重复使用。 6 栽培管理 6.1 整地施肥 6.1.1 整地 6.1.1.1 选地 选择肥力均衡,保水保肥及排灌良好的地块。 6.1.1.2 选茬 应选择前茬未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的地块。 6.1.1.3 秋翻 耕深20 cm~25 cm,无漏耕、无坷垃。垄作时,秋打垄或春天顶浆打垄;平作时,秋翻、秋耙,整 平耙细。 6.1.2 施肥 6.1.2.1 施肥原则 以有机肥为主,化肥为辅,化肥氮素施用量应不高于当季作物需肥量的一半。 6.1.2.2 施肥方法 6.1.2.2.1 农家肥 3 2 3 2 施用量30 m /hm ~40 m /hm ,结合整地一起施入。 6.1.2.2.2 化肥 基肥施纯氮23 kg~25kg,纯磷25 kg~30 kg,纯钾 25 kg~30 kg或等养分量的复混肥料;种肥施 2 2 磷酸二铵23 kg/hm ~25 kg/hm 。 6.2 种子 6.2.1 品种选择 应选用经审定推广的优质、安全成熟、抗逆性强、高产的非转基因优良高粱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 GB 4404.1的要求。 6.2.2 种子处理 6.2.2.1 发芽试验 播前进行1 次~2 次发芽试验。 3 DB22/T 954—2014 6.2.2.2 晒种 播前4 d~5 d将种子晾晒1 次~2 次。 6.3 播种 6.3.1 播期 以土壤耕层5 cm地温稳定通过10 ℃时为宜,播期为4月25日至5月20日。 6.3.2 播量 2 2 2 2 机播8 kg/hm ~10 kg/hm ,人工播10 kg/hm ~15 kg/hm 。 6.3.3 密度 早熟、矮秆、叶片窄小的品种,公顷保苗12万株~14万株。晚熟、中高秆、叶片宽大的品种,每公 顷保苗9万株~11万株。 6.3.4 播深 深浅一致,覆土均匀,播深3 cm~4 cm。 6.4 田间管理 6.4.1 查田补种 出苗前及时检查发芽情况,如发现粉种,应用催芽的高粱种及时坐水补种。 6.4.2 中耕 出苗后进行一次中耕。 6.4.3 间苗 苗龄在3 片~4 片叶时间苗。 6.4.4 铲趟 头遍铲趟后,每隔10 d~12 d铲趟一次,铲趟不脱节,生育期间以铲趟2 次~3 次为宜。 7 病虫草害防治 7.1 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优先采用生物和物理防治技术,辅 之化学防治应急控害措施。 7.1.1 7.1.1.1 7.1.1.2 7.1.2 4 农业防治 因地制宜选用抗病虫害的品种。 合理布局,实行轮作倒茬,加强中耕除草,清除田间害虫,降低病虫害数量。 物理防治 DB22/T 954—2014 可采用诱杀与避驱等方式,每公顷设置一盏杀虫灯诱杀害虫。 7.1.3 生物防治 保护害虫天敌,创造有利于天敌生存的环境,释放天敌如赤眼蜂等。 7.1.4 药剂防治 应选用符合NY/T 393要求的农药。 7.2 对象 高粱的主要防治对象为:黑穗病、锈病、地下害虫、蚜虫、螟虫、杂草等。 7.3 防治方案 绿色食品高粱主要病虫草害防治方案防治方案见表1 表1 绿色食品高粱主要病虫草害防治方案 防治对象 防治适期 黑穗病 种子处理 地下害虫 种子处理 锈病 发病初期 种子处理 防治方法 选用 60 g /L 戊唑醇种子处理悬浮剂,按照 1:667~1:1000(药 种比)进行种子包衣。 选用 300 g/L 氯氰菊酯悬浮种衣剂 1:500~1:600(药种比) 种子包衣。 选用 2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进行喷雾防治,用药量为 450 g/hm2~525 g/hm2。 选用 21%戊唑·吡虫啉悬浮种衣剂 1:125~1:250(药种比) 种子包衣; 选用 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进行喷雾防治,用药量为 450 蚜虫 发生期 g/hm2~600 g/hm2; 或用 50%抗蚜威可湿性粉剂进行喷雾防治,用药量为 150 g/hm2~300 g/hm2。 化蛹率达 20% 后 11 天、18 螟虫 天 卵孵化盛期 和低龄幼虫 发生期 杂草 播后苗前 用赤眼蜂进行防治。在玉米螟 20%化蛹往后推迟 11 d 为第一 次放蜂期。间隔 7 d,第二次放蜂。公顷 2 次放蜂 22.5 万头 左右。方法是将蜂卡别在高粱植株中部叶片背面。放蜂时间为 6 月下旬至 7 月上旬。 选 用 16000 IU/mg 苏 云 金 杆 菌 悬 浮 剂 3750 g/hm2 ~ 4500 g/hm2,喷雾或毒土。 选用 960 g/L 异丙甲草胺乳油播后苗前土壤喷雾防治,用药量 为 1350 g/hm2~1650 g/hm2。 5 DB22/T 954—2014 8 收获、贮运与包装 8.1 收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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