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61 河 DB41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293.8—2014 代替 DB41/T 293.12-2002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 8 部分:甘薯 2014 - 12 - 30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3- 01 实施 发 布 DB41/T 293.8—2014 前 言 DB41/T 293《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分为 15 个部分: ——第 1 部分:小麦; ——第 2 部分:玉米杂交种; ——第 3 部分:水稻常规种; ——第 4 部分:水稻三系杂交种; ——第 5 部分:高粱三系杂交种; ——第 6 部分:谷子; ——第 7 部分:大豆; ——第 8 部分:甘薯; ——第 9 部分:棉花常规种; ——第 10 部分:棉花杂交种; ——第 11 部分:油菜常规种; ——第 12 部分:油菜三系杂交种; ——第 13 部分:花生; ——第 14 部分:芝麻; ——第 15 部分:烟草。 本部分为 DB41/T 293 的第 8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DB41/T 293.12—2002《甘薯四级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与 DB41/T 293.12—2002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四级种子”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原种和检定种定义; 本部分由河南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商丘市 农林科学院、山东省农科院、洛阳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漯河市农业科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孔祥生、杨国红、张福平、李友军、杨爱梅、王荫墀、王自立。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史国安、刘志坚、宋新莉、王林生、赵侠科、肖利贞、赵晨光、刘凤英、陈合 龙、董广同、杨育峰、朱灿灿。 本部分于 2002 年 8 月首次发布,2014 年 12 月第一次修订。 DB41/T 293.8—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 8 部分:甘薯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甘薯育种家种子(种薯、薯苗,下同)、原原种、原种和检定种生产技术的要求和方 法。 本部分适用于甘薯四级种子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 7413 甘薯种苗产地检疫规程 NY/T 402 脱毒甘薯种薯(苗)病毒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四级种子 four-grade seed 在种子生产中,以育种家种子为种源,运用重复繁殖技术路线,按世代顺序繁殖的育种家种子、原 原种、原种和检定种的种子。 3.2 育种家种子 breeder seed 育种家育成的最初种子,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不带病毒(即甘薯羽状斑驳病 毒、甘薯潜隐病毒及血清学方法能检测的病毒)和其它病虫害,达到育种家种子质量标准。用白色标签 作标记。 3.3 原原种 foundation seed 由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不带病毒和其它病虫害, 达到原原种质量标准。用白色标签作标记。 3.4 原种 registerd seed 由原原种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用紫色标 签作标记。 3.5 检定种 certified seed 73 DB41/T 293.8—2014 由原种繁殖用于大田生产的种子,具有该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检定种质量标准。 用蓝色标签作标记。 4 育种家种子生产 4.1 生产、利用方式 4.1.1 育种家种子生产和贮藏在育种家的直接管理下进行。利用茎尖分生组织培养、病毒检测(指示 植物法和血清学方法),获得稳定的优系脱毒试管苗,通过组培快繁在育种家种子圃进行繁殖,生产育 种家种子并贮存,分年利用。 4.1.2 育种家种子用于生产原原种。 4.2 育种家种子圃和组织培养 4.2.1 生产育种家种子的条件 对初始优系种子采用单株种植、分株鉴定去杂、混合收获。进一步通过茎尖分生组织培养获得脱毒 苗,在防虫温、网室繁苗生产育种家种子。 4.2.2 4.2.2.1 育种家种子圃 选地、整地 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地力均匀、肥力较好,排灌方便,无病虫害,3年以上未种过甘薯的轮作地。 合理施肥(以清洁腐熟的有机肥和比例协调的氮、磷、钾复合肥做基肥),精细整地。 4.2.2.2 隔离 育种家种子圃应附设防虫温、网室,隔离繁殖。田间操作人员进入育种家种子圃应更换工作衣和鞋 具。 4.2.2.3 栽植 按NY/T 402方法,对甘薯种苗进行病毒检测。将初始优系脱毒试管苗,在防虫温、网室内栽植,采 用畦栽,畦宽1.2m,每畦6行,株距15cm,亩密度22200株。并多次剪苗栽植以扩大繁殖。 种薯繁殖在防虫网室内栽植,采用垅栽。北方夏薯宜早,垅距67cm左右,垅高20 cm~25cm,每垅1 行,株距28cm~33cm,亩密度3000~3500株;多雨及南方薯区,夏(秋)薯宜早,采用高垅双行栽培, 垅距1.0m~1.2m,垅高30cm左右,垅面宽60cm左右,单垅双行错栽,1m垅株距33cm~38cm,1.2m垅株距 28cm~31cm,亩密度3500~4000株。 4.2.2.4 管理、鉴定去杂 各项栽培管理措施合理、及时、精细一致,并定期杀灭蚜虫。在防虫网室内生产种薯,因光照强度 较弱,肥力较好,茎叶易徒长,注意在封垅前后进行两次化控,后期喷施1~2次0.2%磷酸二氢钾,每亩 施50kg~60kg。 按典型性和整齐度进行分株鉴定,发现杂株和非典型株,应连根拔除,妥善处理。 4.2.2.5 检疫、收获 收获后,按GB 7413方法对种薯进行检疫。剔除病、烂和无种用价值的薯块。单收单贮,并做到轻 挖、轻装、轻运,妥善贮藏。 74 DB41/T 293.8—2014 4.2.2.6 包装、运输 收获的育种家种薯装入清洁的周转箱,每个周转箱装入15 kg~20 kg。种薯在运输时严防混杂、机 械碰伤,防雨淋,防10℃以下冷害。 4.2.2.7 贮藏 贮藏前剔除病、烂薯,周转箱堆放高度不超过窖高的2/3。入窖20天内通风排湿、降温,温度降至 13℃~15℃,相对湿度95%以下。刚入窖时进行高温愈合处理,防止黑斑病和软腐病。入窖20天后,保 持窖温12℃~14℃,湿度85%~90%。可以在薯堆上盖草帘等吸湿物。贮藏期间防止鼠害。 4.2.3 组织培养 取初始优系种子(薯块)进行催芽,当幼苗长之30cm左右时,取其顶端2~3cm长,剪去较大的叶片, 采用常规方法进行表面灭菌,在体视显微镜下无菌操作,切取带有1~2个叶原基,长0.3~0.5mm的茎尖 分生组织进行培养,获得试管苗,而后对试管苗进行病毒检测(指示植物法和血清学方法)和田间观察, 获得稳定的优系脱毒试管苗。通过组织培养技术,对育种家种子脱毒试管苗繁殖和保存。 4.3 保种圃和组织培养 4.3.1 保种圃生产育种家种子 当贮存的育种家种子即将用尽,或繁殖能力降低时,则应由育种者通过保种圃组织培养生产育种家 种子。 4.3.2 种子来源 剩余的育种家种子。 4.3.3 保种圃 对剩余育种家种子进行组织培养脱毒快繁,并符合 4.2.2 的要求。 4.3.4 组织培养 应按 4.2.3 规定进行。 5 5.1 原原种生产 生产、利用方式 5.1.1 在育种单位试验场或育种者授权的单位由育种者监督指导下生产原原种。将育种家种子单株栽 植,分株鉴定去杂,混合收获生产原原种。 5.1.2 原原种用于生产原种。 5.2 选地、整地 选地、整地应按4.2.2.1规定进行。 5.3 隔离 隔离应按4.2.2.2规定进行。 75 DB41/T 293.8—2014 5.4 栽植 将育种家种子在防虫温、网室内建立采苗圃扩大繁殖,在附有防虫网的原原种圃内做夏薯(南方做 秋薯)栽植,生产原原种。并符合4.2.2.3规定。 5.5 管理、鉴定去杂 应符合 4.2.2.4 的要求。 5.6 检验、收获 按 GB/T 3543 进行检验并符合 4.2.2.5 的要求。 5.7 包装、运输 应符合 4.2.2.6 的要求。 5.8 贮藏 应符合 4.2.2.7 的要求。 6 原种生产 6.1 生产、利用方式 6.1.1 6.1.2 6.2 在隔离条件下,选无病害地块作原种圃,对原原种薯育苗稀植,生产原种。 原种用于生产检定种。 隔离 选500m内无甘薯种植的空间或有自然屏障的隔离区。灌水渠道不得通过可能带有甘薯病害的田块。 6.3 选地、整地 应符合 4.2.2.1 的要求。 6.4 栽植 夏(秋)薯适期栽植。北方薯区夏薯亩密度3500~4000株,垅距67cm单行,株距25cm~28cm;多雨 及南方薯区夏(秋)薯采用高垅双行栽培,亩密度4000~4500株,垅距1m株距30cm~33cm,垅距1.2m 株距25cm~28cm,并应符合4.2.2.3的要求。 6.5 管理、鉴定去杂 6.5.1 管理应符合 4.2.2.4 要求。 6.5.2 目测检查生长过程中地上部特征及收获时的薯块,对感染甘薯瘟病、病毒病、根腐病、线虫病、 黑斑病、软腐病和蚁象等病虫害的植株全部淘汰。 6.6 检验、收获 按 GB/T 3543 进行检验。并应符合 4.2.2.5 的要求。 6.7 包装、运输 用清洁的双层网袋包装,每一网袋装入种薯 20kg~25kg。并应符合 4.2.2.6 要求。 76 DB41/T 293.8—2014 6.8 贮藏 贮藏应符合 4.2.1.7 的要求。 7 检定种生产 7.1 生产、利用方式 在良种场或特约种子基地,选择有隔离条件,无甘薯病害地块作良种圃,用原种薯苗栽植生产检定 种、直接供应大田生产。若需种量大,可再繁殖一次,作为二级检定种供应大田。检定种在生产上用1~ 2年应更新。 7.2 隔离 选300m内无甘薯种植的空间或有自然屏障的隔离区。 7.3 选地、整地 应符合 4.2.2.1 的要求。 7.4 栽植 夏(秋)薯适期栽植并应符合 6.4 的要求。 7.5 管理、鉴定去杂 应符合 6.5 的要求。 7.6 检验、收获 按良种标准进行检验并应符合 4.2.2.5 的要求。 7.7 包装、运输 应符合 5.6 的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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