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20 B 61 河 DB41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293.4—2014 代替 DB41/T 293.3-2012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 4 部分:水稻三系杂交种 2014 - 12 - 30 发布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 - 03 - 01 实施 发 布 DB41/T 293.4—2014 前 言 DB41/T 293《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分为 15 个部分: ——第 1 部分:小麦; ——第 2 部分:玉米杂交种; ——第 3 部分:水稻常规种; ——第 4 部分:水稻三系杂交种; ——第 5 部分:高粱三系杂交种; ——第 6 部分:谷子; ——第 7 部分:大豆; ——第 8 部分:甘薯; ——第 9 部分:棉花常规种; ——第 10 部分:棉花杂交种; ——第 11 部分:油菜常规种; ——第 12 部分:油菜三系杂交种; ——第 13 部分:花生; ——第 14 部分:芝麻; ——第 15 部分:烟草。 本部分为 DB/T 293 的第 4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DB41/T 293.3—2002 《籼型杂交水稻“三系”四级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与 DB41/T 293.3—2002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四级种子”的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原种和检定种定义; ——将“株系循环法”修改为“株行扩繁法” 。 本部分由河南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科 技学院、四川国豪种业有限公司、信阳市种子管理站、信阳市农业科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尹海庆、宋连启、韩延如、赵全志、刘桂珍、王清林、徐昌能。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王付华、王生轩、孙建军、周新保、李建新、张联合、胡娜、王越涛、常萍、 吕强、陈献功、刘明久。 本部分于2002年8月首次发布,2014年12月第一次修订。 DB41/T 293.4—2014 农作物四级种子生产技术规程 第 4 部分:水稻三系杂交种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稻三系杂交种四级种子生产的术语和定义、“三系”种子繁殖、育种家种子、原原 种、原种和制种(检定种生产)的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水稻三系及其杂交种四级种子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43(所有部分)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GB/T 7415 主要农作物种子贮藏 DB41/T 318 农作物种子田间检验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四级种子 four-grade seed 在水稻三系杂交种种子生产中,以三系育种家种子为源头,运用重复繁殖技术路线,按世代顺序繁 殖的三系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原种, 以及用恢复系原种与不育系原种杂交,生产出的杂交种,即为 四级种子。 3.2 亲本种子 parental seed 配制杂交种的“三系”即不育系、保持系和恢复系种子。又各有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和原种类别。 3.2.1 不育系 male sterile line 雌蕊正常而雄蕊花粉败育,不能自交结实,育性受遗传基因控制。通常用A表示。 3.2.2 保持系 maintainer line 雌雄蕊发育正常,能自交结实;给不育系授粉后,获得不育系种子,但其后代仍然具有雄性不育特 性。通常用 B 表示。 3.2.3 恢复系 restorer line 雌雄蕊发育正常,能自交结实,给不育系授粉所产生的杂种一代,其育性恢复正常,具有杂种优势。 通常用 R 表示。 3.3 育种家种子 breeder seed 29 DB41/T 293.4—2014 育种家育成的该三系杂交种亲本最初种子,具有各亲本的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育种 家种子质量标准。用白色标签作标记。 3.4 原原种 foundation seed 由育种家种子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系的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原原种的质量标准。 用白色标签作标记。 3.5 原种 regiserd seed 由原原种直接繁殖而来,具有该系的特异性、一致性和遗传稳定性,达到原种的质量标准。用紫色 标签作标记。 3.6 检定种 certified hybrid seed 由恢复系原种与不育系原种杂交而来的杂交一代,具有正常育性和该杂交种的特异性、一致性和遗 传稳定性,达到杂交种质量标准。用蓝色标签作标记。 3.7 亲本繁殖 parantal line propagation 不育系由保持系授粉结实而繁衍不育系种子,保持系和恢复系分别自交结实繁衍种子,统称为“三 系”繁殖。 3.8 制种 seed production 用恢复系给不育系授粉结实,得到育性正常,且具有杂种优势的杂交种子的过程,称为制种,亦称 检定种生产。 4 “三系”种子繁殖 4.1 繁殖方式 采用重复繁殖方法,进行保持系、恢复系、不育系的育种家种子、原原种、原种生产,其中,保持 系和恢复系由自交繁殖而来,不育系由保持系授粉杂交繁育而来;不育系原种与恢复系原种杂交生产检 定种。 4.2 保持系和恢复系种子繁殖 4.2.1 育种家种子繁殖 4.2.1.1 繁殖、利用方式 4.2.1.1.1 育种家种子的繁殖、贮藏应在育种者直接管理下进行。通过育种家种子圃对育成的亲本优 系种子足量繁殖,低温干燥贮藏,分年利用。 4.2.1.1.2 当贮藏的育种家种子即将用尽时,通过保种圃对剩余育种家种子再足量繁殖,贮藏利用。 4.2.1.1.3 当不具备低温干燥贮藏条件时,可从初始优系种子开始建立保种圃,用株行扩繁法生产育 种家种子。 4.2.1.1.4 育种家种子经过一次繁殖,可生产原原种。 4.2.1.2 育种家种子圃 4.2.1.2.1 种植方式 30 DB41/T 293.4—2014 对原始保持系和恢复系种子单株种植,分株鉴定、去杂,混合收获,生产育种家种子。 4.2.1.2.2 土地选择和整地 选择阳光充足,通风透光,无检疫性病虫害,地势平坦,土壤肥沃,土质均匀,排灌条件良好,耕 作管理方便,隔离条件优越,集中连片的地块。精细平整土地,合理平衡施肥。 4.2.1.2.3 隔离 保持系、恢复系与异品种田块采取隔离措施。空间隔离距离不少于20m。严禁周围(500m以内)种 植不同亚种(类型)品种。 4.2.1.2.4 种植 按株行种植。适时播种、培育壮秧、规格栽插。稀播匀播,田间单株稀植。合理设置人行道,以便 鉴定去杂。采用优良栽培技术,各项管理措施合理、及时、精细一致。 4.2.1.2.5 鉴定去杂 先按品种典型性进行株行鉴定,淘汰劣行,再在典型株行中单株鉴定去杂。生长季节人工拔除异株 和混杂植物。去杂应在不同发育阶段分次进行,每阶段应进行数次,直至性状典型一致。拔除的杂株应 带出田块,妥善处理。 4.2.1.2.6 检验 成熟期与收获后按DB41/T 318和GB/T 3543,进行田间和室内检验。 4.2.1.2.7 收获 适时收获,保证种子完熟。保留一定数量单株,其余混合收获。做到单收、单运、单脱、单晒、单 存,种子袋内外应附标签,严防机械混杂。 4.2.1.2.8 贮藏 按GB/T 7415执行。 4.2.2 保种圃 4.2.2.1 剩余育种家种子再繁殖 当低温干燥贮藏的保持系和恢复系育种家种子即将用尽时,可建立保种圃,对剩余两系育种家种子 高倍扩繁,保留一定数量单株,其余混合收获,成为育种家种子。其他应符合4.2.1.3。 4.2.2.2 株行扩繁法繁殖 4.2.2.2.1 实施株行扩繁法条件 当不具备低温干燥贮藏条件时,应由育种者负责,用株行扩繁法,生产育种家种子。 4.2.2.2.2 建圃 把原始优系中的单株种植成株行,建立保种圃。根据需种量确定保种圃面积和种植株行数。 4.2.2.2.3 选地、整地和隔离 31 DB41/T 293.4—2014 选地、整地和隔离应符合4.2.1.2.2和4.2.1.2.3的要求。 4.2.2.2.4 种植 种植应符合 4.2.1.2.4 的要求。 4.2.2.2.5 鉴定去杂 鉴定去杂应符合 4.2.1.2.5 的要求。 4.2.2.2.6 检验 检验应符合 4.2.1.2.6 的要求。 4.2.2.2.7 收获、贮藏 在保留株行中留取足够数量单株,分别脱粒、晾晒、装袋、贮藏,以备下年(或隔年)保种圃用种。 其余种子混收,成为育种家种子。贮藏应符合 GB/T 7415 的要求。 4.2.3 原原种繁殖 4.2.3.1 繁殖、利用方式 4.2.3.1.1 在原原种圃将育种家亲本种子单本稀植、分株鉴定去杂、混合收获生产原原种。 4.2.3.1.2 恢复系原原种经过一次繁殖可生产恢复系原种。保持系原原种与不育系原原种杂交生产不 育系原种,并直接用于杂交种生产。 4.2.3.2 选地、整地和隔离 选地、整地和隔离应符合 4.2.1.2.2 和 4.2.1.2.3。 4.2.3.3 种植 种植应符合 4.2.1.2.4 的要求。 4.2.3.4 鉴定去杂 鉴定去杂应符合 4.2.1.2.5 的要求。 4.2.3.5 检验 在成熟期和收获后按 DB41/T 318 和 GB/T 3543 进行田间和室内检验。 4.2.3.6 收获与贮藏 适时混合收获,做到单收、单运、单脱、单晒、单贮,种子袋内外应附标签,严防机械混杂。贮藏 应符合GB/T 7415的要求。 4.2.4 原种繁殖 4.2.4.1 繁殖、利用方式 在原种圃中将原原种育苗移栽,混合收获生产原种。恢复系原种与不育系原种杂交生产大田用杂交 种。 4.2.4.2 选地、整地和隔离 32 DB41/T 293.4—2014 选地、整地和隔离应符合 4.2.1.2.2 和 4.2.1.2.3 的要求。 4.2.4.3 种植 种植应符合 4.2.3.3 的要求。 4.2.4.4 鉴定去杂 分株或整穴鉴定去杂,其他应符合 4.2.1.2.5 的要求。 4.2.4.5 检验 在成熟期和收获后按 DB41/T 318 和 GB/T 3543 进行田间和室内检验。 4.2.4.6 收获与贮藏 收获与贮藏应符合 4.2.3.6 的要求。 4.3 不育系种子繁殖 4.3.1 育种家种子繁殖 4.3.1.1 繁殖、利用方式 4.3.1.1.1 不育系育种家种子的繁殖、贮藏,采用育种家种子的不育系与相应保持系杂交,足量繁殖, 低温干燥贮藏,分年利用。 4.3.1.1.2 当不具备低温干燥贮藏条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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