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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40 R 45 DB34 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4/T 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Troubleshooting and governance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accident potential of inland port 2012 – 12 – 26 发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 – 01 – 26 实施 发 布 DB34/T 180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和应、姚箭、夏锋、凌必有、方卫星、柴瑛。 I DB34/T 1804—2012 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港口(以下简称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及监督与检 查。 本标准适用于内河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第16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 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3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 4.1 管理要求 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港口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负责人和管理部门 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加人员。分级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和督查。 1 DB34/T 1804—2012 4.2 事故隐患排查 4.2.1 前期准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设备设施的有关技术资料,确定事故隐患排查范围 和对象。 4.2.2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根据事故隐患排查对象具体情况,辨识和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变化的规律。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 素分类和事故类别见附录 A、附录 B。 4.2.3 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确认属于一般事故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 4.2.4 港口单位对事故隐患应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应每月或季度开展一次生产作业场所事故隐患排查 检查活动。 4.3 事故隐患治理 4.3.1 港口单位对一般事故隐患应迅速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4.3.2 港口单位在事故隐患未消除前需继续生产活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 全的紧急险情,应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或设备运转。 4.3.3 港口单位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做好登记,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 制定整改计划,确定负责人、确保整改经费、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分轻重缓急实施整改,按期完成。 4.3.4 港口单位安全监督、技术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实行监督和检查, 发现隐患时,有权要求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作业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 停止生产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4.3.5 港口单位对不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提出专题报告,说明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连同有关 的技术资料报港口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4.3.6 港口单位实行《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 C)制度,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事故隐 患部位、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期限,通知书由安全归口部门填写发出,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或作业单位 领导必须认真执行,负责处理。如对《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有不同意见,可书面向安全监督 归口部门提出申述理由,在未接到安全监督归口部门答复意见前,仍按原通知书上的意见执行。对事故 隐患经过整改、已消除事故隐患的,应书面报告安全监督归口部门复查销案(见附录 D)。 5 监督与检查 港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严格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结 果进行综合评估。 2 DB34/T 1804—2012 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a) 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b)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c)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 d) 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e)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f)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3 DB34/T 1804—2012 BB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事故类别 事故伤害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a) 物体打击; b) 车辆伤害; c) 机械伤害; d) 起重伤害; e) 触电; f) 淹溺; g) 灼烫; h) 火灾; i) 高处坠落; j) 锅炉爆炸: k) 容器爆炸; l) 其他爆炸; m) 中毒和窒息; n) 其他伤害等。 4 DB34/T 1804—2012 CC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表C.1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安监( )第 号 日期: 单位: 公司( ( 确保安全。 )等同志到你单位检查,查悉 )有以下问题,请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现根据( )的规定,正式通知你单位,限( )日内解 决,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单位进行处罚。 签发: 拟稿: 抄送: 5 DB34/T 1804—2012 DD 附 录 D (规范性附录) 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自存) 表D.1 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自存) 整改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承办部门签章 日期: 整改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现场验证意见: 验证人: 日期: XXXXX 事故隐患整改回执单(上报) 整改单位: 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承办部门签章 日期: 整改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现场验证意见: 验证人: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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