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553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2010-12-21 发布 2011-02-2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 25534—2010
I 前 言
本标准的附录 A为规范性附录。 GB 25534—2010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米( Oryza sativa L.)为原料,经提取、精制,可用糊精稀释的粉末、浸膏或
液态的食品添加剂红米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紫红色至红色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或烧杯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及组织状态。 组织状态 粉末、浸膏或液体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粉末 浸膏、液体
色价 )5 535(%1
1 nm nm Ecm± ≥ 15.0 8.0 附录 A中A.3
灼烧残渣, w/% ≤ 8.0 5.0 附录 A中A.4
干燥减量, w/% ≤ 8.0 — GB 5009.3-2010 直接干燥法
砷( As)/(mg/kg) ≤ 1 1 GB/T 5009.11
铅( Pb)/(mg/kg) ≤ 2 2 GB 5009.12 GB 25534—2010
2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 —2008中规定的水。分析中所
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 、GB/T
602、GB/T 603 的规定制备。本试验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溶解性
能溶于水和乙醇水溶液,不溶于非极性溶剂。
A.2.2 颜色反应
在pH为1~6的溶液中呈红到紫红色;在 pH为6~12的溶液中呈紫红到黄褐色。
A.2.3 最大吸收峰
取A.3色价测定中的红米红试样液,用分光光度计检测,在波长 535nm±5nm范围内应有一个最
大吸收峰。
A.2.4 纸层析 A.2.4.1 展层溶液
正丁醇∶冰乙酸∶水 =4∶1∶5(体积比) 。
A.2.4.2 分析步骤
用盐酸甲醇溶液( 1+40)提取色素,在水浴上浓缩后点样。将点样后的滤纸放入已被展层溶液
饱和的层析缸中展层,待溶剂前沿上升到所要求的高度,即将滤纸取出风干。滤纸呈现紫红色与红色两个斑点,其 R
f值分别为 0.32和0.47。
A.3 色价的测定 A.3.1 试剂和材料
乙醇 -盐酸溶液: 95%乙醇溶液和 0.15 mol/L 盐酸溶液的混合液,体积比为 85∶15。
A.3.2 仪器和设备
分光光度计。
A.3.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 0.15g~0.2 g试样(精确至 0.000 2 g ),用乙醇 -盐酸溶液溶解,转移至 100 mL容量瓶
中,加乙醇 -盐酸溶液定容至刻度,摇匀。取此试样液置于 1 cm比色皿中,以乙醇 -盐酸溶液做空白
对照,用分光光度计在 535nm ± 5nm 范围内的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吸光度应控制在 0.3~0.7
之间,否则应调整试样液浓度,再重新测定吸光度) 。
A.3.4 结果计算
色价按公式( A.1)计算:
1001)5 535(%1
1 ×=±cAnm nm Ecm …………………………( A.1)
GB 2553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红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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