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604.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2024-02-08发布 2024-08-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环己烷、甲基环己烷、丙酮、乙酸乙酯、甲醇、乙酸异丙 酯、丁酮、异丙醇、乙醇、乙酸正丙酯、4-甲基-2-戊酮、正丙醇、乙酸丁酯、异丁醇、正丁醇、乙二醇甲醚醋酸 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醚、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25种溶 剂残留量测定的气相色谱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接触用复合材料及制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第一法 气相色谱法 2 原理 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试样置于顶空瓶中,加热使待测组分达到液-气平衡,顶空气体经气相色谱 柱分离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进行检测,外标法定量。 3 试剂和材料 3.1 试剂 N,N-二甲基甲酰胺(C3H7NO):色谱纯。 3.2 标准品 环己烷、甲基环己烷、丙酮、乙酸乙酯、甲醇、乙酸异丙酯、丁酮、异丙醇、乙醇、乙酸正丙酯、4-甲基-2- 戊酮、正丙醇、乙酸丁酯、异丁醇、正丁醇、乙二醇甲醚醋酸酯、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丙二醇甲醚、丙二醇乙 醚、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纯度≥98%,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 准物质,详细信息见附录A的表A.1。 3.3 标准溶液配制 3.3.1 单一标准物质储备液(200g/L):准确称取2g(精确至0.1mg)单一标准品,用N,N-二甲基甲 酰胺溶解并定容至10mL,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玻璃容器中,于-1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3.2 非苯类溶剂混合标准中间液(10g/L):分别移取2.50mL各非苯类溶剂单一标准物质储备液 (200g/L)于50mL容量瓶中,加N,N-二甲基甲酰胺定容至刻度,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玻璃容器 中,于-1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3.3 苯类溶剂混合标准中间液(10g/L):分别移取2.50mL各苯类溶剂单一标准物质储备液(200g/L) 于50mL容量瓶中,加N,N-二甲基甲酰胺定容至刻度,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玻璃容器中,于 -1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3.4 混合标准中间液(非苯类溶剂5000mg/L、苯类溶剂2500mg/L):分别移取25.00mL非苯类 1GB31604.60—2024混合标准中间液(10g/L)、12.50mL苯类混合标准中间液(10g/L)于50mL容量瓶中,加N,N-二甲 基甲酰胺定容至刻度,混匀,将溶液转移至棕色玻璃容器中。所得混合标准中间液中每种非苯类溶剂质 量浓度均为5000mg/L、苯类溶剂质量浓度均为2500mg/L。于-1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3.3.5 混合标准系列中间液:分别移取0.20mL、0.40mL、1.0mL、2.0mL、5.0mL、10.0mL混合标准 中间液(非苯类溶剂5000mg/L、苯类溶剂2500mg/L)于6个10mL容量瓶中,加N,N-二甲基甲酰 胺定容至刻度,混匀,得到6个混合标准系列中间液。6个混合标准系列中间液中每种非苯类溶剂质量 浓度依次为100mg/L、200mg/L、500mg/L、1000mg/L、2500mg/L、5000mg/L,每种苯类溶剂质 量浓度依次为50mg/L、100mg/L、250mg/L、500mg/L、1250mg/L、2500mg/L,临用现配。 3.3.6 混合标准系列工作液:分别用微量进样针准确移取10μL上述6个混合标准系列中间液于6个 均装有空白基质的顶空瓶中,迅速封盖。所得待测体系中每种非苯类溶剂的质量分别为1μg、2μg、 5μg、10μg、25μg、50μg,每种苯类溶剂的质量分别为0.5μg、1μg、2.5μg、5μg、12.5μg、25μg。临用 现配。 4 仪器和设备 4.1 气相色谱仪:配备顶空进样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2 天平:感量为0.1mg。 4.3 真空干燥箱:极限压力1kPa。 4.4 顶空瓶:20mL,可在125℃烘干4h以上,以确保无干扰目标溶剂测定的物质。 4.5 移液器:量程分别为10mL、5mL、1mL、200μL。 4.6 微量进样针:10μL。 5 分析步骤 5.1 样品保存 用铝箔紧紧包裹装入无目标溶剂的密闭容器中,在实验室保存时,置于-18℃冰箱保存。 注:样品中溶剂残留量与样品运输、保存等环境条件有关,本标准仅规定了实验室接收后的保存条件。 5.2 试样制备 5.2.1 一般要求 样品制备应迅速。若样品有印刷图案,应在印刷画面最大且色序最多的位置取样。若取样位置对 检测结果有影响,结果报出时,报出最大的检测结果,并注明取样位置。卷膜样品,在取样前除去最外部 的6层~8层;多层/多个样品层叠存放时,取中间位置的样品。 5.2.2 复合软包装材料及制品 裁取试样100cm2(以单面计,精确到0.01cm2),迅速卷曲后确保样品高度不超过5cm,放入顶空 瓶中,加入10μLN,N-二甲基甲酰胺,封盖待测。当试样中目标溶剂残留量超出标准曲线范围时,可 适当减少取样面积。 5.2.3 其他复合包装材料及制品 裁取试样100cm2(以单面计,精确到0.01cm2),迅速将试样剪成1cm×3cm左右的长条,尽快置 于顶空瓶中,加入10μLN,N-二甲基甲酰胺,封盖待测。当试样中目标溶剂残留量超出标准曲线范围 2GB31604.60—2024或试样所占体积超过顶空瓶体积的2/3时,可适当减少取样面积。 5.2.4 空白基质的制备 除不加N,N-二甲基甲酰胺以外,按5.2.1~5.2.3制备试样,平行制样至少7份,分别置于敞口顶 空瓶中,放入真空干燥箱中,90℃真空干燥24h。若第一次真空干燥后空白基质中目标溶剂仍有检出, 进行第二次真空干燥,直至空白基质中无目标溶剂检出。空白基质保存于干燥器中备用。 5.3 空白试验 取5.2.4制备的空白基质,加入10μLN,N-二甲基甲酰胺,封盖待测。 5.4 仪器参考条件 5.4.1 顶空进样器参考条件 顶空进样器参考条件如下: a) 平衡温度:80℃; b) 进样环温度:90℃; c) 传输线温度:100℃; d) 顶空平衡时间:30min; e) 环平衡时间:0.05min; f) 加压时间:0.2min; g) 进样时间:0.5min。 5.4.2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如下: a) 色谱柱:聚乙二醇毛细管柱,长度50m,内径0.25mm,膜厚0.2μm或性能相当者; b) 升温程序:初始温度35℃保持10min,以3℃/min的升温速率升温至100℃,再以10℃/min 的速率升温至130℃保持5min,后运行2min; c) 进样口温度:230℃; d) 分流比:2∶1; e) 隔垫吹扫:10mL/min; f) 检测器温度:280℃; g) 氢气、空气、尾吹气流量分别为:30mL/min、300mL/min、25mL/min; h) 流速:0.5mL/min保持10min;0.5min匀速升至1mL/min,保持1mL/min至程序升温 结束。 5.5 标准曲线的绘制 按照5.4的仪器参考条件,对混合标准系列工作液进行测定,分别以混合标准工作液中各目标溶剂 的质量为横坐标,以对应的峰面积为纵坐标,绘制各目标溶剂的标准曲线,得到线性方程。混合标准工 作液的色谱图参见附录B的图B.1。 5.6 试样溶液的测定 按照5.4的仪器参考条件,对试样(5.2)、空白试验待测样(5.3)进行测定,由标准曲线计算各目标溶 剂的质量。 3GB31604.6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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