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2016-12-23发布 2017-12-23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8951—2016
Ⅰ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8951—1988《白酒厂卫生规范》。
本标准与GB8951—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修改了标准结构;
———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
———增加了配制酒生产相关要求。GB8951—2016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蒸馏酒(白酒)、蒸馏酒的配制酒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
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蒸馏酒(白酒)、蒸馏酒的配制酒的生产。
2 术语和定义
GB14881—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选址及厂区环境
应符合GB14881—2013第3章的相关规定。
4 厂房和车间
4.1 设计和布局
4.1.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4.1的相关规定。
4.1.2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原料贮存、原料处理或提取加工、培菌或制曲、制酒、基酒贮存、调配、成品包
装、成品贮存应设置独立的厂房或车间,并有效分隔。
4.2 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
应符合GB14881—2013中4.2的相关规定。
4.3 白酒厂房设计特性要求
4.3.1 纯菌种培养车间(室)
4.3.1.1 无菌室的设计与设施应符合无菌操作的工艺技术要求。
4.3.1.2 菌种培养车间(室)内环境应避免杂菌污染纯菌种,应符合纯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活动的工艺
技术要求。
4.3.2 制曲车间
4.3.2.1 制曲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能满足配料、成型、培养、贮存、粉碎的工艺技术要求,应利于制曲微
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4.3.2.2 制曲车间应按照工艺要求划分相应的功能区域,包括粉碎区、曲块成型区、培养区、贮存区等。
4.3.2.3 根据工艺需要,粉碎区应有除杂、防尘设施,粉尘浓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4.3.2.4 培养区、贮存区应有符合工艺要求的通风措施。
4.3.3 原料粉碎车间GB8951—2016
2 4.3.3.1 根据工艺要求,原料需要粉碎的,应有独立的原料粉碎车间,车间应能满足原料除杂、粉碎、防
尘的工艺技术要求。
4.3.3.2 配制酒的原材料粉碎车间,应安装捕尘设备、排风设施或设置专用厂房(操作间),避免交叉
污染。
4.3.3.3 车间内的除尘设施应保证室内粉尘浓度符合相关要求;架空构件和设备的安装应便于清理,防
止和减少粉尘积聚。
4.3.4 制酒车间
4.3.4.1 固态法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满足固态法制酒条件下配料、糊化、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
术要求。窖、池、缸、箱等发酵容器应有利于酿酒微生物的生长与繁殖。
4.3.4.2 半固态法制酒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满足半固态法制酒条件下配料、蒸煮、接种、糖化、发酵、蒸
馏的工艺技术要求。槽、池、缸、罐等发酵容器应有利于酿酒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4.3.4.3 液态法制酒车间应满足液态法制酒条件下配料、蒸煮、糖化、发酵、蒸馏的工艺技术要求。发酵
区域应与其他区域分开,并有良好的调温设施。
4.3.4.4 厂房内应根据生产需要设置相应的功能区域,如晾堂操作区、发酵区、馏酒区等功能区域。
4.3.4.5 蒸馏区域应保持清洁,无积水。
4.3.5 如有基酒暂存区域的,应划分固定区域,贮酒容器应做好标识并加盖;该区域应通风良好,便于
清洁。
4.3.6 包装车间
4.3.6.1 应设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包装车间,应远离锅炉房和原材料粉碎、制曲、贮曲等粉尘较多的
场所。
4.3.6.2 包装车间的设计与设施应满足洗瓶、灌装、压盖、装箱等工艺技术要求。
4.3.6.3 包装车间应满足工艺和食品安全要求,根据生产需要应具备相应的功能区域,如更衣区、包装
材料暂存区、待包装酒暂存区、洗瓶区、成品灌装区等。
4.3.6.4 包装车间各区域按不同的卫生要求进行控制和管理。成品灌装区从洗瓶到压盖生产过程的设
备和链道应采用防尘、防异物的设施;从更衣区进入成品灌装区入口处应设置洗手和干手设施;人员进
入成品灌装区应着工作服、鞋、帽,保持整洁并定期消毒;包装车间应严格控制非工作人员进出。
4.3.7 成品库
4.3.7.1 成品库的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3.7.2 成品库内应阴凉、干燥,不得与可能影响酒体质量的物品混存。
4.4 配制酒厂房设计特性要求
4.4.1 根据生产工艺需要,配制酒生产区应设置原料处理区、制酒区、贮酒区、灌装区等区域。
4.4.2 若设置制酒区,应满足配料、发酵或提取、调配、澄清处理的要求。
5 设施与设备
5.1 设施
5.1.1 应符合GB14881—2013中5.1的相关规定。
5.1.2 酒糟存放设施
应有便于存放和清理的设施。
GB 895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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