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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60 CCS A 00 32 江苏省 地方标准 DB 32/T 4196—2022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rket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Two random sele ctions and one informational publicity" 2022 - 01 - 28发布 2022 - 02 - 28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2/T 4196 —2022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宏斌、纪勇、杨丽娟、席晓星、韦东娜。 DB 32/T 4196 —2022 1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基础、“双随机”系统 操作流程、监管实施以及追责与免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Two random selections and one informational publicity"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是指各部门根据检查任务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 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 开的监督管理行为。 4 基本原则 全面覆盖 4.1 各部门监管职能如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应制定重点监管事项 清单,清单之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 覆盖。 分级分类 4.2 在全面有效归集检查对象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将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 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关联。 规范透明 4.3 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应及 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5 工作基础 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5.1 DB 32/T 4196 —2022 2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计划制定、名单抽 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全程留痕;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 抽查计 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公开。各部门应: a) 依托该平台的“抽查检查(双随机)”模块(以下简称“双随机”系统)开展单一部门“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b) 对已自行建立并运行的“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应与江 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通过江苏省市场 监管信息平台开展; c) 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后不应再新开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2 5.2.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 5.2.2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主体等内容,参见 附录A。 5.2.3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应经法制机构审核,报同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下简称“联席办”)备案,并通过相关网站或平台向社会公开。 5.2.4 有以下情形之一,各部门应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执行“ 5.2.3”的要求 a) 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正、修订、废止; b) 上级部门决定取消、调整或下放抽查事项; c) 职能调整; d) 其他应当调整的情形。 建立随机抽查“两库” 5.3 5.3.1 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 ,建立与抽查任务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 “两库”)。 5.3.2 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机关、社团、行政相对人、产品、项目、行为、场地场所等主体。 5.3.3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 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等分类标注。 5.3.4 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生变动,应动态维护“两库”相关信息。 5.3.5 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邀请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并导入“辅助执法检 查人员 名录库”。 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5.4 各部门对随机抽查事项应逐一制定抽查工作指引, 明确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 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 6 “双随机”系统操作流程 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模块,新增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或继承上级制定的本级有监督管理6.1 职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在“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检查对象名录库”模块,导入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两库”。 6.2 在“抽查工作计划”模块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或专项抽查计划。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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