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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书 书犐犆犛 13 . 300 犃 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犌犅 19454 — 2009 代替 GB19454.1 — 2004 , GB19454.2 — 2004 , GB19454.3 — 2004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犛犪犳犲狋狔犮狅犱犲犳狅狉犻狀狊狆犲犮狋犻狅狀狅犳狆狅狉狋犪犫犾犲狋犪狀犽狊犳狅狉犱犪狀犵犲狉狅狌狊犵狅狅犱狊 2009  06  21 发布 2010  05 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书 书 书前    言    本标准第 5 章 、 第 6 章 、 第 7 章和第 8 章为强制性的 , 其余为推荐性的 。 本标准代替 GB19454.1 — 2004 《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通则 》、 GB19454.2 — 2004 《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性能检验 》、 GB19454.3 — 2004 《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 规范   使用鉴定 》。 本标准与上述三个标准的修改主要内容为 : ——— 对部分技术内容做了修改 , 使标准有关包装的技术内容与联合国 《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 书   规章范本 》( 第 15 修订版 ) 完全一致 ; ——— 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 GB / T1.1 — 2000 做了编辑性修改 。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SAC / TC251 ) 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王利兵 、 李宁涛 、 冯智 稢 、 赵青 、 张园 、 张勇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 GB19454.1 — 2004 ; ——— GB19454.2 — 2004 ; ——— GB19454.3 — 2004 。 Ⅰ 犌犅 19454 — 2009 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检验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的要求 、 标记 、 性能检验 、 使用鉴定 。 本标准适用于装运第 3 类至第 9 类危险货物便携式罐体的检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 然而 ,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GB / 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 : 按接收质量限 ( AQL )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 T4122.1   包装术语   第 1 部分 : 基础 GB19434   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安全规范 GB19270   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ISO14963   货运集装箱系列 1. 规范和试验   第 3 部分 : 液体和气体用罐装集装箱 ISO41261   安全阀 ( SafetyValves ) 联合国 《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 第 15 修订版 ) 3   术语和定义 GB / T4122.1 、 GB19434 和 GB19270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3 . 1   便携式罐体   狆狅狉狋犪犫犾犲狋犪狀犽狊 用以运输第 3 类至第 9 类物质的 、 容量大于 450L 的多式联运罐体 。 便携式罐体的罐壳装有运输 危险货物所必要的辅助设备和结构装置 。 3 . 2   罐壳   狊犺犲犾犾 便携式罐体承装所运物质的部分 ( 罐体本身 ), 包括开口及其封闭装置 , 但不包括辅助设备或外部结 构装置 。 3 . 3   辅助设备   狊犲狉狏犻犮犲犲狇狌犻狆犿犲狀狋 测量仪表以及装货 、 卸货 、 排气 、 安全 、 加热 、 冷却及隔热装置 。 3 . 4   结构装置   狊狋狉狌犮狋狌狉犪犾犲狇狌犻狆犿犲狀狋 罐壳外部的加固部件 、 紧固部件 、 防护部件和稳定部件 。 3 . 5   最大允许工作压强   犿犪狓犻犿狌犿犪犾犾狅狑犪犫犾犲狑狅狉犽犻狀犵狆狉犲狊狊狌狉犲 不小于在工作状态下在罐壳顶部测量的下列两个压强中较大者 : a )   在装货或卸货时 , 罐壳内允许的最大有效表压 ; 或 1 犌犅 19454 — 2009 b )   罐壳的设计最大有效表压 , 数值不小于以下两项之和 : 1 )   物质在 65℃ ( 如果是在高于 65℃ 下运输的高温物质 , 在装货 、 卸货或运输过程中的最高 温度 ) 时物质的绝对蒸气压减 100kPa ; 2 )   罐体未装满空间内的空气和其他气体的分压 ( kPa ), 这个分压是由未装满空间 65℃ 的最 高温度和平均整体温度升高 狋 r - 狋 f ( 狋 f = 装货温度 , 通常为 15℃ ; 狋 r =50℃ , 最高平均整体 温度 ) 引起的液体膨胀所决定 。 3 . 6   设计压强   犱犲狊犻犵狀狆狉犲狊狊狌狉犲 公认的压力容器规则要求的计算中所用的压强值 。 设计压强不得小于下列压强中的最大者 : a )   在装货或卸货时 , 罐壳内允许的最大有效表压 ; 或 b )   以下三项之和 : 1 )   物质在 65℃ ( 如果是在高于 65℃ 下运输的高温物质 , 在装货 、 卸货或运输过程中的最高 温度 ) 时物质的绝对蒸气压减 100kPa ; 2 )   罐体未装满空间内的空气和其他气体的分压 ( kPa ), 这个分压是由未装满空间 65℃ 的最 高温度和平均整体温度升高 狋 r - 狋 f ( 狋 f = 装货温度 , 通常为 15℃ ; 狋 r =50℃ , 最高平均整体 温度 ) 引起的液体膨胀所决定 ; 3 )   根据运行方向最大许可总质量的两倍乘以重力加速度 、 与运行方向垂直的水平方向最大 许可总质量 ( 运行方向不明确时 , 为最大许可总质量的两倍 ) 乘以重力加速度 、 向上的垂 直方向最大许可总质量乘以重力加速度 、 向下的垂直方向最大许可总质量的两倍 ( 包括 重力在内的总载荷 ) 乘以重力加速度分别所指动态力确定的排出压强 , 但不小于 35kPa ; c )   根据联合国 《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 》( 第 15 修订版 ) 第 4.2 章中适用便携式 罐体规范规定的最低试验压强值的三分之二 。 3 . 7   试验压强   狋犲狊狋狆狉犲狊狊狌狉犲 液压试验时罐壳顶部的最大表压 , 不小于设计压强的 1.5 倍 。 3 . 8   防漏试验   犾犲犪犽狆狉狅狅犳狀犲狊狊狋犲狊狋 用气体对罐壳及其辅助设备施加不小于最大允许工作压强 25% 的有效内压的试验 。 3 . 9   最大许可总质量   犿犪狓犻犿狌犿狆犲狉犿犻狊狊犻犫犾犲犵狉狅狊狊犿犪狊狊 便携式罐体的皮质量 ( 皮重 ) 及允许装运的最大荷载之和 。 3 . 10   鉴定批   狌狊犲犪狆狆狉犪犻狊犪犾犾狅狋 以相同原材料 、 相同结构和相同工艺生产的便携式罐体件为一鉴定批 , 简称批 。 4   危险货物分类 4 . 1   按危险货物具有的危险性或最主要的危险性分成 9 个类别 。 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 。 类别和项别 的号码顺序并不是危险程度的顺序 。 4 . 1 . 1   第 1 类 : 爆炸品 ——— 1.1 项 :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 2 犌犅 19454 —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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