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最全专利文库
T/HTDFTZH002-2022 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鼓励节能降碳领域的技术创新,推动 我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科技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贯彻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 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 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国家科学 技术奖励条例》,海南省碳达峰碳中研究会,设立“海南节 能降碳技术创新奖”,授予在节能降碳技术创新中做出突出 贡献的公民和组织。 范围包括: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 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 业农村节能低碳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降碳工程、煤炭 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 设施水平提升工程中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运行管理、标 准、计量、产品、工艺、材料等科技成果。 第二条技术创新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正当干涉。 第三条技术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设立特等奖、一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等奖和二等奖。每年奖励项目根据推荐项目总数由评审委员 会确定。其中,特等奖不超过5项,优先推荐参评省部级、 国家的相关奖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审委员会是技术 创新奖的领导机构。评审委员会实行聘任制,名单由理事会 审议通过,每届任期五年。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评 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审议网络评审和专业评审结果, 并确定拟授奖名单。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技术创新奖的办 事机构。在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技术创新奖评审的日 常工作,包括组织申报推荐、接收材料、形式审查、组织评 审、争议处理和公布结果等。 办公室设在海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 的工作人员应坚持廉洁公正、不徇私情、严格保密的工作原 则。 第六条组建节能降碳专家库,每年根据推荐项目的 情况,聘请其中部分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 审组组长人员由办公室推荐,报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 第七条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当年技术创新奖推荐的 项目完成人,不得聘为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参与申报项目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时,可以参加评审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参与本人所申报项目 的讨论和投票。 第三章评审授奖标准 第八条技术创新奖人数和单位实行限制,特等奖人 数不超过10人,单位不超过5个;一等奖人数不超过15人。 单位不超过7个;二等奖人数不超过50人,单位不超过15 个。 第九条拥有下列领域科技成果,在海南合法注册的 企业,以及在外注册但在广西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可申报。 (一)完善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 (二)控制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发展非化石能源; (五)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增效; (六)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八)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九)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第十条技术创新奖等级评定标准。 (一)特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 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度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高,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绿色转型有重大作用,为新发展理 念、新发展格局作出显著贡献 (二)一等奖在技术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 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际水平,成果转化程度较 高,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绿色转型有较大作用,为新发展理 念、新发展格局作出较显著贡献。 (三)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 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成果转化程 度高,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绿色转型有一定作用,为新发展 理念、新发展格局作出了贡献。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十一条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的项目可以申报推荐。 本研究会会员优先 第十二条 (一)符合条件单位可直接向办公室自行申报; (二)相关政府部门推荐; (三)专家推荐; (四)市级、地级相关协会推荐; (五)自行申报和推荐单位(专家)要严格把关,对所提交 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已获同级别技术创新 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和推荐。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第十三条落选项目经补充开发研究后,技术上确有 实质性突破或经进一步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生态环境效益,可 间隔一年后再次申报。 第五章评审与授奖 第十四条技术创新奖评审原则和方式 技术创新奖按照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评审标 准,采用评审办公室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评审、评审委员 会评审的方式。 第十五条技术创新奖的评审程序 (一)由评审工作办公室发出通知; (二)申报推荐单位(专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三)评审办公室接受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 式审查的成果,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 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四)采用小同行分组评审方式进行网络评审。每组专家的 人数一般5-7人; (五)组建技术创新奖专业评审组,成员不少于9人。评审 组组长人选由办公室推荐并报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 (六)专业评审组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须获三分 之二(含)以上专家赞成票; (七)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网络评审和专业评审组提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交的评审结果。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参会,会议表决结 果方为有效。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 有权裁定对获奖项目的异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 结果。特等奖须获三分之二(含)以上到会委员赞成票,一 等奖、二等奖须获二分之一(含)以上到会委员赞成票。专 业评审组提出的不授奖成果原则上不再审议; (八)评审办公室向社会公示拟授奖名单,接受异议投诉, 调查协调,进行异议处理; (九)评审委员会对异议处理结果进行复议裁决。 第十六条由海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研究会负责发布奖 励通报,并向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发放获奖证书。 第十七条对于获奖项目完成人中的机关公务员、参 公人员,授奖前,办公室向获奖代表所在单位发出征求意见 函,征得单位党委或者人事部门同意后发布奖励通报,并发 放获奖证书。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委员及专业评审组专家以及相 关工作人员应对完成人所完成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 严格保密。 第六章异议及处理 第十九条技术创新奖接受社会的监督,评审工作实 行异议制度。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拟授奖项目的相关信息通过海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研究 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推荐报奖项目公示期为10天, 拟授奖项目公示期为10天。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报奖和拟授 奖项目及其候选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办公 室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异议要加盖公章, 个人异议应署实名;逾期且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异议者 姓名需要保密的,应在异议材料中注明。 第二十条异议分为实质性异议和非实质性异议。凡 涉及候选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等,为实质性异议; 对候选人及其排序的异议,为非实质性异议。 第二十一条实质性异议由评审办公室和异议投诉者 协商处理。涉及异议的任何一方应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 内核实异议材料,如期做出答复。必要时评审办公室可组织 有关专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由评审委员会裁定。 非实质性异议由专家组负责协调,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 送评审办公室审核。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协调,则取消成 果获奖资格。 第二十二条评审办公室向评审委员会报告异议核实 情况及处理意见,提请评审委员会复议裁决,并将决定意见 通知涉及异议的各方。 第七章附则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第二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技成果的,或以其他 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由评审办公室报评审委员会批准后 撤销其奖励。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pdf文档 T-HTDFTZH 002—2022 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T-HTDFTZH 002—2022  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 1 页 T-HTDFTZH 002—2022  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 2 页 T-HTDFTZH 002—2022  海南节能降碳技术创新奖评选办法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2-13 10:07:5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