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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60.20 X 50 团 体 标 准 T / NSFST 005 -2022 黑果枸杞原浆 Lycium ruthenicum Murr. Pure e 2022 -03-02 发 布 2022 -03-31 实 施 宁夏食品 科学技术学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宁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归口。 本文件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按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本文件起草单位: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潘泰安、郭荣、龚媛、孙文丽、邱华、王立颖、白春枝、陈波、 安玉军、 孟彩 霞、刘军、郑安然、赵晓璐、毛筱艺、吴迅、马琴、张园园。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1 黑果枸杞原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黑果枸杞原浆的 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果枸杞为 原料,经 清洗复水、 破碎、打浆、分离、高压均质、调配(或不调配)、 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注: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如果最新版本未包含所引用的内容,那么包含了所引用内容的最后 版本适用。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 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 GB 5009.1 4 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 5009. 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DBS64/ 00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黑果枸杞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定义 3.1 黑果枸杞原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2 以黑果枸杞为原料,经 清洗复水、 破碎、打浆、分离、高压均质、调配(或不调配)、杀菌、灌装 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浆 。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黑果枸杞 应符合DBS64/006 规定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规定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 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深紫色或紫红色 滋味气味 具有黑果枸杞 原浆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形 态 混浊状液体,静置后允许有沉淀分层现象,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20℃,以折光计) / % ≥10.0 总酸(以柠檬酸计) / % ≥0.2 原花青素 /(mg/100mL ) ≥180 铅(以 Pb 计) /(mg/L) ≤0.05 锌、铜、铁总和(适用于金属罐装饮料) /(mg/L) ≤20.0 4.4 微生物指标 4.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 1规定的要求。 4.4.2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 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 4.4.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 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极限 n C m M 菌落总数 /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 /cfu/mL 5 2 1 10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3 霉菌 /cfu/mL ≤20 酵母 /cfu/mL ≤20 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4.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规定的要求。 4.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规定的要求。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品种和食用量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2695 规定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按 GB 7101 规定方法检验。 7.2 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2143 规定方法测定。 7.3 总酸按 GB/T 1 2456规定方法测定。 7.4 铅按 GB 5009.12 规定方法测定。 7.5 锌、铜、铁总和按 GB 5009.13 或GB 5009.14 或GB 5009.90 规定方法测定。 7.6 微生物指标按 GB 4789.2或GB 4789.3或GB 4789.15或GB 4789.26规定方法检验。 7.7 原花青素按附录 A规定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班次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同批次出厂产品中 随机抽取不少于 1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 , 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8.3 检验分类 8.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8.3.2 型式检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4 型式检验每 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 a ) 新产品投产时; b )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 )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原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 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 9 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 9.1 标志 应符合 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9.2 包装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 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 号规定。 9.3 运输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 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 淋、避免强烈震荡。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 9.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 地10 cm以上离墙 20 cm以上。 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 12个月。 A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NSFST 005 -2022 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黑果枸杞原浆中原花青素的测定 A.1 范围 本方法规定黑果枸杞原浆中原花青素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黑果枸杞原浆中原花青素的含量测定。 本方法的检测限:方法的检出限为 1.5× 10-4 g/100 g,方法的定量限为 5.0× 10-4 g/100 g。方法的线性 范围为 10 μg/mL~150 μg/mL。 A.2 原理 原花青素易溶于水,是黄烷 -3-苯儿茶酚和表儿茶精连接而成的。依据试样中原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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